女子控訴披著婚嫁外衣的騙局 知名指揮喬萬鈞遭判賠逾110萬

2026 年 3 月 9 日

8日是國際婦女節,波士頓地區一位華人女性成功索賠的案件引發了美東華人社區的關注。波士頓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針對一起備受華人社區矚目的情感與財務詐欺案,日前作出最終裁決。三名波士頓律師成功替原告擊破了被告試圖利用《心靈撫慰法》(Heart Balm Act)作為擋箭牌的防線,為其客戶贏得了高達110萬美元的巨額賠償。

這起案件的被告,正是美東地區極具知名度的華人合唱指揮家喬萬鈞(Wanjun Qiao)。他被控利用其在音樂界的崇高地位與影響力,以結婚為誘餌,對剛喪偶的未亡人進行情感操控,進而掏空對方數十萬美元的資產。本案不僅揭露了名人光環背後不堪的行徑,其在法庭上關於「感情破裂」與「蓄意詐欺」的法律界線之爭,也為類似的情感詐騙案件立下了重要的司法標竿。

波士頓高等法院法官戈登伯格(Keren Goldenberg)女士於2月3日正式下達了修正後的最終判決。基於去年秋天陪審團的裁決,法庭判決原告葉孫飛(Sunfei Ye,音譯)勝訴,被告喬萬鈞必須支付總計高達1,128,435美元的賠償金。這筆高額款項中,包含了688,614美元的單一損害賠償金,以及433,155美元的律師訴訟費用。

濫用「偶像光環」的知名指揮家

喬萬鈞是美東地區知名的華人合唱指揮家,在中國及全美華裔社區的音樂界均享有極高的聲譽。多年來,他頻繁活躍於各類大型文藝演出與合唱團活動中,塑造了德高望重的藝術家形象。

然而,根據原告在2018年提起的訴狀指出,喬萬鈞正是利用了他在華人社區中這種「近乎偶像般」的地位,來遂行其財務剝削的目的。訴狀中明確指控,喬萬鈞濫用原告對他的崇拜與信任,透過一系列的「心理操縱、半真半假的謊言與情感勒索」,將原告高達數十萬美元的血汗錢轉移至自己名下,供其個人揮霍。

代表原告葉女士出庭的,是來自Davis Malm 律師事務所的強大律師團隊,包括馬茨科(Gary Matsko)、格羅斯曼(Joshua Grossman)與西蒙斯(Courtney Simmons)。在案件準備初期,律師團隊最大的隱憂並非法律條文的適用性,而是「受害者有責論」的社會偏見。

然而,原告在法庭上展現了極大的勇氣與可信度。葉女士在庭上聲淚俱下地作證,詳細還原了她當時所經歷的心理狀態。當時的她剛經歷喪夫之痛,正處於極度脆弱、需要情感慰藉的低潮期。而喬萬鈞正是看準了這一點,對她展開了猛烈的「魅力攻勢」。葉女士表示,她完全信任喬萬鈞的引導與要求,因為她深信自己即將與這位在社區中備受尊崇的藝術家步入婚姻殿堂。這份真誠且令人心碎的證詞,成功打消了陪審團對原告「過於天真」的疑慮。

根據庭審證據顯示,喬萬鈞的斂財計畫主要分為「房產騙局」與「虛假投資」兩大主線喬萬鈞先是說服原告投入巨資,為兩人購買位於麻州密爾頓市的一處「婚房」。在去年秋天為期一週半的陪審團庭審中,原告方出示的證據顯示,葉女士最初支付了10萬美元,僅為了確保喬萬鈞能夠優先使用並入住該房屋。隨後,她又被誘騙支付了高達30萬美元的「不可退還訂金」來購買該房產。

更令人震驚的是,庭審揭露了喬萬鈞長期依賴女性供養的行為模式。馬茨科律師指出,在誘騙原告之前,喬萬鈞其實已經在這棟房子裡免費居住了四年,而這一切都是由另一位富有的女性買單,該名女性甚至還為他配備了一輛賓士轎車。

除了房產,原告還被誘騙出資20萬美元,用於資助喬萬鈞名下的GT Group公司。喬萬鈞向原告畫大餅,聲稱這筆資金將用於推動美中文化交流,邀請中國音樂家赴美演出。然而,財務紀錄顯示,這筆高達20萬美元的巨款中,絕大部分都被喬萬鈞挪作私用,成為他個人享樂與日常開銷的提款機。

本案的轉捩點發生在被告喬萬鈞親自上證人台作證之時。他在庭上的表現,不僅沒有為自己洗刷冤屈,反而成為定罪的催化劑。西蒙斯律師回憶道:「在直接詰問時,他根本無法為自己的種種行徑提出任何有說服力的正當理由。而在交叉詰問環節,馬茨科律師出色地抓住了他言行中的諸多矛盾之處。他看起來毫無可信度。」

2025年10月24日,陪審團針對密爾頓房產案做出明確裁決,認定被告喬萬鈞在以下幾方面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詐欺、不當得利、違反信託義務、受託人詐欺誘騙。此外,針對原告資助GT Group公司的部分,陪審團認定被告違反了麻州著名的消費者保護法《第93A章》(涉及不公平或欺騙性商業行為),並針對實際損害發出了167,794美元的建議賠償額。面對全面潰敗,被告喬萬鈞於庭後提出了「不顧陪審團裁決之判決」的動議,企圖推翻判決。但戈登伯格法官在今年1月13日的裁決中予以斷然駁回。這份長達數年的訴訟最終以原告的全面勝訴落幕。本報記者李強波士頓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