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陳曼琪在2026年全國兩會期間,就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司法合作與仲裁機制提出一系列建議。她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並建議擴大「港資港法港仲裁」的適用範圍,同時完善大灣區律師制度與法律人才培訓,以提升國家在國際法治環境中的話語權。
本文核心內容:
- 陳曼琪建議擴大「港資港法港仲裁」適用範圍至河套深圳園區的外資企業。
- 她提議研究建設跨境養老法治示範區,探索意定監護與養老信託銜接、完善跨境繼承機制。
- 陳曼琪建議完善大灣區律師制度,研究放寬港澳居民擔任內地公司律師,並將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試點恆常化。
- 她倡議打造河套合作區新型經濟國際仲裁中心,並聯動大灣區建設國際仲裁樞紐。
深化大灣區司法規則銜接
陳曼琪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彰顯國家保障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僑胞合法權益,並特別提及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司法規則銜接。她建議以粵港澳大灣區先行先試,研究建設跨境養老法治示範區,依託一站式智慧養老服務平台,探索意定監護與養老信託深度銜接、完善跨境繼承與遺產管理機制、便利化跨境協同承認與執行安排。此舉旨在進一步保障港澳台同胞的養老權益,尤其是在內地養老而變成精神無行為能力的同胞。
擴大「港資港法港仲裁」適用範圍
陳曼琪指出,報告中提及「港資港法港仲裁」的執行是個良好勢頭。她建議打造河套合作區新型經濟國際仲裁中心,並將「港資港法港仲裁」適用範圍擴大至河套深圳園區的外資企業,以深化該機制,發揮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服務樞紐的優勢,對接「十五五」規劃的高水平開放要求。
共建大灣區國際商事爭議解決優選地
陳曼琪又指,報告提到持續打造糾紛解決優選地,目前內地仲裁發展態勢良好。她認為需緊跟新仲裁法步伐,更好發揮香港優勢,協助內地仲裁企業出海,支持其在港設立分支機構,打造河套國際仲裁樞紐,匯聚高端仲裁、調解人才。此舉旨在鞏固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事爭議解決優選地,助力國家涉外法治建設。陳曼琪期望發揮香港所長,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司法合作,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更加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