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的吸引力法則

2026 年 3 月 5 日

(Isaac & Nelson)

在拜年期間,親友竟然問起我對未來廣告的看法。提到未來,通常會想到AI對行業的影響,但這個話題已經討論得太多,實在沒甚麼新意,因此就不再涉獵了。其實,對於未來的廣告及行銷,IN.DECIDE有一些簡單的看法。

三個字,要吸引。廣告,要吸引人,先要吸引自己。這是我們一直堅持的理念,我們沒有為同事設定KPI(關鍵績效指標),反而要同事問自己,創作的內容是否值得用自己的帳號分享?

廣告往往讓人感到乏味,因為它們太過頻繁,以至於失去了新鮮感。以前,廣告強調的「七次法則」(受眾需要接觸品牌或廣告資訊七次以上,才能產生興趣)。因此,傳統電視廣告時間,一般會變成上廁所時間。

為了吸引受眾,保持新鮮感至關重要。因字數有限,只能輕輕列出三個創作方法:

一、舊酒新瓶:將舊點子帶向新的受眾,重新包裝和詮釋,讓他們感受到新鮮的吸引力。二、投其所好:洞察受眾的共鳴,注入品牌訊息,讓他們耳目一新。三、破舊立新:打破常規,用從未見過的方式呈現品牌訊息,引發受眾的好奇心。

展望廣告的未來,我們深信創作新點子是永恆不變的黃金法則。另一法則是要提升品牌的記憶連結。例如,提到肉丸、瑞典、簡約風家具或「抽水」,就會想起IKEA。這些#hashtags將有助於品牌產生長遠的正面效果。

然而,品牌也必須謹慎,確保正確的受眾定位。如果一個潮流服裝品牌想吸引年輕受眾,就不建議贊助中年人歌唱比賽節目的服裝。反之,若保健品品牌希望吸引到具購買力的成熟受眾,則可以考慮將品牌連結到中年歌唱家節目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