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因誤點嚴重、票價調升及可靠性差而備受詬病的新州捷運局(NJ Transit),4日遭遇重大法律打擊。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一致裁定,這家州營公司不能再以「主權豁免」為擋箭牌,這意味著來自紐約州及賓州等地的乘客,今後可就該機構的失職行為提出訴訟。
《紐約郵報》報道,大法官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在長達23頁的判決書中指出,儘管新州捷運局是新州政府於1979年成立的州營機構,但其本質更接近於擁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具備起訴與被訴、持有財產、訂立合同及舉債等傳統企業職能,因此並非受憲法第11修正案保護的「國家分支」。
本案源於兩宗發生在外州的交通事故。原告科爾特(Jeffrey Colt)於2017年在曼哈頓遭該局巴士撞傷;另一原告加萊特(Cedric Galette)則於翌年在費城遭遇類似事故。此前,賓州法院曾以主權豁免為由駁回訴訟,引發法律爭議。
新州副總檢察長扎克曼(Michael Zuckerman)曾警告,失去豁免權將嚴重打擊該局已然脆弱的財政狀況,並強調原告應按州府要求在紐約州以外的地點起訴。然而,最高法院最終站在了乘客一方。此裁決對該機構無疑是雪上加霜,該局自去年夏天起因大幅加薪及服務質量下降,已面臨嚴峻的公眾信任危機。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