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崙州眾議員寇頓(William Colton)提出的,要求大都會捷運局(MTA)在計劃變更任何服務時,必須通知當地民選官員和社區委員會的法案,於近日在州眾議會獲得一致通過。
寇頓代表的轄區除了賓臣墟外,還有柏夫海灘(Bath Beach)和戴克高地等。早在1967年就有相關立法規定,但MTA只需通知市長和當時的預算委員會(Board of Estimate)。但這次由寇頓提出的A02010號法案將擴大通知範圍,強制要求受影響地區的區長、州眾議員、州參議員和市議員,以及受影響的社區委員會地區經理等,也必須在擬議服務變更實施前至少30天收到通知。
寇頓表示,對許多人來說,公共交通是至關重要的生命線,它連接著他們的工作、學校、醫療預約和探望家人,也讓他們能夠便捷地享受這座城市提供的豐富多彩的教育和娛樂選擇。
而「服務調整,通常意味著服務的減少,會對受影響的社區造成重大影響,居民及其代表理應提前了解擬議的調整內容,以便他們能夠維護自身權益,並制定替代方案。」
目前由州參議員康瑞(Leroy Comrie)提出的州參議會配套法案S02217A,亦已提交州參議會交通委員會審議。
在交通委員會獲通過後,將提交州參議會全體大會投票,若也順利獲得通過,則將由州長霍楚正式簽署成為法律。本報記者林意善紐約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