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斯汀提訴阻公開醉駕片 稱損名譽且無關公眾利益

2026 年 3 月 3 日

賈斯汀於2024年6月18日因醉酒駕駛被捕。 薩格港警務處圖片

流行歌手賈斯汀(Justin Timberlake)2日向蘇福縣(Suffolk)最高法院遞交訴狀,要求禁止公開其於2024年6月18日因醉酒駕駛被捕時的警用執法記錄儀片段。這名45歲的歌手稱,片段一旦流出將構成「對個人隱私的不合理侵犯」。

《紐約郵報》報道,訴狀指出,公開發布相關影像將對賈斯汀的個人及職業聲譽造成「嚴重且不可磨滅的損害」,使其面臨公眾嘲笑與騷擾,且不具備任何正當的公眾利益。

案發於漢普頓(Hamptons)著名度假區薩格港(Sag Harbor)。賈斯汀當時在美利堅酒店(American Hotel)飲酒後駕車,因未能在停車標誌前停下被截查。據刑事訴狀顯示,他當時告訴警員自己只喝了一杯馬天尼,並拒絕接受酒精測試。

賈斯汀最終被判處25小時社區服務及罰款500元,駕駛執照被吊銷90天。薩格港村法官艾瑞斯(Carl Irace)此前曾否決一項更寬大的認罪協議,批評原方案缺乏問責。賈斯汀在宣判後曾公開致歉,並呼籲大眾即便只喝一杯酒亦切勿駕車。本報訊

賈斯汀於2024年6月18日因醉酒駕駛被捕。                           薩格港警務處圖片
賈斯汀於2024年6月18日因醉酒駕駛被捕。 薩格港警務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