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處與紐約中華公所合作辦理行動領務

2026 年 3 月 2 日

為提供海外便民服務,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以下簡稱經文處)將與「紐約中華公所」合作,於3月12日(週四)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在中華公所會館(地址: 62 Mott St, New York, NY 1001)辦理行動領務,受理民眾申換護照及文件驗證。

行動領務服務僅在現場進行申請件收件與初步審核,不發件亦無法處理速件,且僅限本人親自辦理,不受理託人送件代辦。

為節省等候時間及提高服務效率,提醒民眾事先備齊所需文件,包括:(一)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影本乙份;護照已逾效期者請並提出其他身分證件如美國護照(或美國駕照、永久居留證) 正、影本乙份;(二)申請護照換發者請填妥護照換發申請表、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二張;(三)申請文件證明驗證者請填妥驗證文件申請表、擬驗證文書之正、影本各乙份。(五)申辦一般護照費用每本45美元、申辦文件驗證英文原件(與中譯本)每份各收15美元,申請人請自備現金零錢或銀行匯票,不接受信用卡或個人支票支付。

新護照與文件驗證證明分別於收件後7週與10個工作天左右之後發件,申請人可到經文處取件,或是在申請時自備貼妥郵資12美元郵票之回郵信封,委由經文處在辦妥後寄回。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經文處網頁公告說明(https://www.taiwanembassy.org/usnyc/cat/15.html),或電郵[email protected]洽詢。本報記者周靜然紐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