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青年涉觀塘泳池非禮案 獲准保釋押後至5月再訊

2026 年 2 月 27 日

18歲青年涉觀塘泳池非禮案 獲准保釋押後至5月再訊

一名18歲青年涉嫌於去年在觀塘游泳池內,分別在兒童游泳池及淋浴間兩度非禮同一人,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五月再訊。

本文核心內容:

  • 被告黃子軒,18歲,報稱香港大學高級文憑學生。
  • 他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涉嫌於2025年10月8日在觀塘游泳池的兒童游泳池及淋浴間內犯案。
  • 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6年5月22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
  • 被告獲准以500元保釋,條件包括定期報到、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得返回案發的觀塘游泳池。

案件提堂及保釋安排

被告黃子軒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就案件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聽取陳詞後,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22日,以便辯方律師索取相關法律文件。法庭批准被告以500元現金保釋外出。

被告須遵守的保釋條件

除了繳交保釋金外,被告在保釋期間必須定期向警方報到。法庭亦下令被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案件中的控方證人。此外,被告亦被禁止返回案發地點,即觀塘翠屏道2號的觀塘游泳池,直至案件審結。

案件編號為KTCC38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