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郵差「故意」不送信 郵局免責

2026 年 2 月 25 日

美國最高法院週一(23日)裁定,美國郵政署(USPS)不得因蓄意未送達郵件而被起訴。此項裁決令一名非裔女房東敗訴,她指控郵差因種族歧視而拒絕為其投遞郵件。

綜合美聯社及國會山報報道,大法官以5比4的投票結果裁定,國會法律中針對「郵件問題」設定的免責條款(即禁止因某些損害對政府提起訴訟),涵蓋了被指控為「蓄意」的行為。

此裁決推翻了下級法院先前的判決。此前,原告科南(Lebene Konan)指控郵政署在一場「帶有種族動機的騷擾行動」中,拒絕向她租賃的兩個地址投遞郵件,並據此尋求損害賠償。

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在多數意見書中寫道,即使郵政人員是蓄意不送達郵件,美國政府仍保有其「主權豁免權」(sovereign immunity)。他指出:「『郵件誤遞』(miscarriage of mail)包括郵件未能抵達預定目的地,無論郵差的意圖為何,或郵件最終流向何處。」

大法官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發表了反對意見,並獲得另外兩位自由派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以及保守派大法官葛薩奇(Neil Gorsuch)的支持。

科南是根據《聯邦侵權索賠法》(FTCA)起訴郵政署的,該法允許針對政府僱員的某些過失行為向美國政府索賠。她聲稱德州尤利斯(Euless)的兩名郵政員工「僅因她是黑人」,便讓她或她的租客「完全不可能」收到郵件。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