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高鐵局與一家負責建造65英里中谷段的承包公司因工程變更訂單(Change Order)發生合約糾紛,獲董事局日前授權和解。
工程變更訂單是指原有合約做出增減內容,可能改變合約成本和工程的竣工日期,當局稱種做法常見於大型工程。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2015年,高鐵局向承包商Dragados Flatiron Joint Venture(DFJV)批出12億元設計和建造合約,包括建造介於佛斯盧縣(Fresno County)與圖拉爾縣(Tulare County)及科恩縣(Kern County)縣界路段的鐵路。
根據高鐵局網上資料,局方迄今對DFJV進行的工程核准了597項工程變更訂單,共23.2億元,最大一筆金額達2億4200萬元。高鐵局與DFJV為此陷入合約糾紛。
董事局日前召開閉門會議,以7-0全票通過授權高鐵局局長與DFJV協商,以達成一項「適當並以5億3730萬元為上限的和解工程變更訂單」。高鐵局稱,此協議可望解決「待處理的索賠」,該工程變更訂單將與DFJV的績效與「今年完成加快軌道鋪設的所需工作進度」掛鉤。
《蜂報》曾向DFJV查詢,該公司拒絕回應。
從加州選民2008年通過發債近10億元,建造造價450億元以連接三藩市和洛杉磯的高鐵以來,工程一直飽受爭議。經過多年延宕和造價上漲,光建造默賽(Merced)至貝克斯菲爾德(Bakersfield)路段的造價就接近370億元。
從工程開始以來,高鐵局進行超過1,500項變更訂單,涉及數十億元,去年進行審計後,聯邦撤回40億元經費,多名共和黨州議員再次要求對高鐵工程進行州級審計。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