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自備啤酒歎快餐店一人鍋惹議!網民怒斥違例兼難為職員

2026 年 2 月 20 日

食客自備啤酒歎快餐店一人鍋惹議!網民怒斥違例兼難為職員

自備啤酒佐餐惹網民圍剿

連鎖快餐店推出的一人小火鍋,以高性價比成為不少港人打邊爐的熱門選擇。近日,有網民分享在快餐店享用一人火鍋的經歷,本意是分享平價美食,卻因照片中一罐自備的啤酒而引發軒然大波。帖文在數日間吸引過百留言,網民紛紛質疑在快餐店自攜酒類飲品的恰當性,直斥行為缺乏公德心,並為前線職員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網民提醒行為或已違法

面對排山倒海的批評,事主不但未有收斂,更在帖文中編輯加上「聽日海鮮檔開我再自來海鮮食多餐」的字句,令事件火上加油。有網民隨即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任何未領有酒牌的商業處所,均禁止顧客在內飲用酒類飲品。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而無牌售酒的經營者罰則更為嚴厲。

法例規管嚴格 消費者同有責任

法例不僅規管售賣方,對消費者同樣有約束力。市民在光顧食肆時,應留意該場所是否持有有效酒牌。在未獲發牌的場所內飲酒,消費者也需負上法律責任。是次事件正正提醒公眾,享受美食的同時,亦須遵守相關法規,尊重場所的經營條款,避免為他人及自己帶來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