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過關必讀】海關食安中心邊境派「錦囊」 提醒市民勿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

2026 年 2 月 13 日

【農曆新年過關必讀】海關食安中心邊境派「錦囊」 提醒市民勿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

跨部門邊境加強宣傳 派發過關錦囊

農曆新年臨近,香港海關聯同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於周五(2月13日)起,加強在各邊境口岸的宣傳教育工作。執法人員向過關市民派發《旅客過關小錦囊》及有關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和蛋類的管制傳單,明確提醒市民切勿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進入香港。

非法攜帶食物風險高 最高可罰款五萬及監禁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任何人攜帶相關食物入境,若未能出示由原產地發證實體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未獲食環署事先書面批准,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過往農曆新年期間,不時有市民被發現攜帶生肉等返港,當局呼籲市民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以身試法。

不當貯存增健康風險 提供多種舉報渠道

除了法律責任,非法攜帶的受規管食物在旅途中可能因溫度控制不當或包裝不潔,導致致病細菌滋生,嚴重威脅食物安全及個人健康。為打擊相關走私活動,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及網上表格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