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大型社交媒體公司刻意讓兒童對平台上癮、並造成傷害的指標性審判於週一(9日)在洛杉磯縣高等法院展開開庭陳詞。這是今年多起重要訴訟中的首宗,全球最大的社交媒體企業正面臨被追究對未成年用戶傷害責任的法律挑戰。
Instagram母公司Meta與Google旗下YouTube被控其平台刻意讓兒童上癮並造成傷害。原本列為被告的TikTok與Snap,已以未公開金額達成和解。非營利組織「科技監督計畫」執行主任霍沃斯(Sacha Haworth)表示:「這只是第一宗案件——今天開始的社交媒體成癮審判中,還有數百名家長與學區參與,且令人遺憾的是,每天都有新的家庭站出來,將大型科技公司刻意有害的產品告上法庭。」
與此同時,新墨西哥州也將於週一(9日)展開另一宗相關審判的開庭陳詞。洛杉磯案件的核心原告,是一名僅以姓名縮寫「KGM」指稱的19歲女子。她的案件可能左右成千上萬起類似訴訟的走向。美國企業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資深研究員卡爾弗特(Clay Calvert)指出,她與另外兩名原告被選為「指標案件」,也就是供雙方在陪審團面前測試論點、並評估是否會裁定損害賠償的試金石。
這將是相關公司首次在陪審團前為自身立場辯護,審判結果可能對其商業模式以及未來如何處理未成年人使用平台,產生深遠影響。
陪審團在聽取開庭陳詞前,先接受庫爾法官(Carolyn B. Kuhl)冗長而詳細的指示。審理預計歷時約八週。法官強調,陪審員在審理期間無須停止使用Facebook、Instagram、YouTube或其他社交媒體,但不得改變使用方式,包括調整設定或新建帳號;在評議時,應分別獨立判斷Meta與YouTube是否需負法律責任。
KGM主張,她自幼使用社交媒體,導致對科技產品成癮,並加劇憂鬱與自殺念頭。訴訟重點在於,企業為提高利潤,透過刻意的產品設計選擇,使平台對兒童更具成癮性。若此論點獲陪審團採信,將可能繞過企業常援引的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與《第230條款》,後者通常保障科技公司不需為平台上第三方內容負責。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