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三項罪成判監20年

2026 年 2 月 9 日

黎智英9日走出囚車時身著深色西裝,帶著口罩。路透社

本報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去年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三項罪名成立,香港時間9日上午西九龍法院判決黎智英監禁20年;從犯證人陳梓華判囚6年3個月;李宇軒監禁7年3個月。

《港區國安法》第29條列明,「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有兩檔量刑級別:「罪行重大」的處10年以上有期至無期徒刑,一般罪行處3到10年有期徒刑。至於「煽動罪」,原最高刑罰為2年監禁,在2024年3月23日香港自行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23條」)後,最高刑罰可至7年監禁;如涉及勾結外國勢力,可加刑至10年監禁。

判詞指,法庭認為本案屬「罪行重大」,判處刑期不應少於10年。黎智英涉及的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庭認為是經過精心策劃及早有預謀,使用網上平台,觸及香港本地及海外,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不論是公開進行或者隱晦行事,都確實促成外國政府針對中國及香港採取措施,採納以15年為量刑起點。

至於另一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庭指,文件以實體版及網上平台發布,加上文章數量及罪行持續的時間,法庭裁定屬最嚴重級別,採取21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法庭裁定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將量刑起點提高,但考慮他的求情,法庭接納他年紀大、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令他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艱難,扣減1年1個月刑期。

涉案三間公司被罰款

除黎智英外,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早前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張劍虹被判囚6年9個月,陳沛敏判囚7年,羅偉光、林文宗和馮偉光分別被判囚10年,楊清奇判囚7年3個月。同樣已認罪的「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以及報稱任職律師助理的陳梓華,分別被判囚7年3個月和6年3個月。

根據《國安法》第33條,被告可因自動放棄犯罪、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等「從輕、減輕處罰」。控方同意5名從犯證人(陳沛敏、楊清奇、張劍虹、陳梓華及李宇軒)符合寬免條件獲得減刑,但主張他們都不符合能減刑三分之二的超級金手指(supergrass),因為他們都僅為一宗案件作供。至於涉案的三間公司,各被罰款300萬4500元。

上百人庭外輪候等旁聽

法院大樓外有大批警力戒備,附近一帶有警員設置路障。開庭前已有逾100人在法院大樓外輪候入庭旁聽。多名警方國家安全處的核心主管亦到庭旁聽,包括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國安處處長江學禮、助理處長王忠巡、總警司李桂華等。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丈夫、《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以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亦有到庭。多名外國領事或代表到庭旁聽,包括美國駐港澳副總領事施大偉。英國駐港澳總領事戴偉紳指,自己是代表英國外交大臣到庭旁聽,首相施紀賢早前與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時,已經提出有關議題,正在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歐盟辦事處副主任高明德亦表示,歐盟高度關注此案件。

黎智英9日走出囚車時身著深色西裝,帶著口罩。路透社
黎智英9日走出囚車時身著深色西裝,帶著口罩。路透社
陳日君和黎智英妻子在宣判結束後離開法院。路透社
陳日君和黎智英妻子在宣判結束後離開法院。路透社
宣判當天,西九龍法院樓外有大批警力戒備。本報記者劉駿軒攝
宣判當天,西九龍法院樓外有大批警力戒備。本報記者劉駿軒攝
囚車駛過時,現場記者紛紛拍照。本報記者劉駿軒攝
囚車駛過時,現場記者紛紛拍照。本報記者劉駿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