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圍標】民青局明赴立會解畫 修例增權力人手 改革樓宇管理

2026 年 2 月 7 日

【打擊圍標】民青局明赴立會解畫 修例增權力人手 改革樓宇管理

樓宇管理投訴增 修例增權力人手應對

民政事務總署過去五年共接獲約1630宗有關大廈管理的投訴。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指出,投訴增加反映市民對大廈管理的認知及關注提升,但當局在處理時面對權力有限及人手緊絀的困難。為此,政府將推進《建築物管理條例》的檢視與修訂工作,明日會在立法會進一步說明深化改革樓宇管理的具體方案,包括修訂主管當局的權力、人手架構、法例條文,以及授權與大型維修工程項目採購程序等,以更有效處理市民申訴。

大型維修前須簡介 加強監管授權票

修例後,法例將要求業主立案法團在大型維修工程表決前至少7日,必須舉行一次簡介會,向業主解釋工程細節,協助業主作出合適決定,並建議設定授權票的上限。對於有意見要求取消「授權票」,麥美娟表示實際執行較困難,因授權票對移居海外或年長業主有其作用。重點在於加強監管,例如規定法團須在當眼位置張貼授權票名單以便監察,並要求業主申報是否知悉會議議程及表決事項,若虛假申報將屬刑事。她希望藉此鼓勵業主親身出席及參與會議。

打擊圍標 修訂利益申報制度

在打擊圍標方面,除鼓勵業主親身參與及杜絕濫用授權票外,亦會進一步修訂利益申報制度,建議要求工程顧問申報與承辦商之間的關係。麥美娟又提到,宏福苑火災後,當局委任的合安管理公司正與前管理公司進行交接,由於情況複雜需時較長。至於安排上樓,由於現時仍處於搜證圍封階段及需配合樓宇鞏固維修,要逐一按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