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借戶口洗黑錢841萬 助騙徒行騙7人失67萬 判囚44個月

2026 年 2 月 4 日

外賣員借戶口洗黑錢841萬 助騙徒行騙7人失67萬 判囚44個月

外賣員借戶口洗黑錢841萬

一名38歲報稱外賣員的男子吳俊源,於2023年5月至10月期間,將自己名下的兩個銀行戶口借予騙徒,用以清洗犯罪得益。警方調查發現,該兩個戶口共處理了約841萬元的懷疑黑錢。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洗黑錢罪。

七名事主墮騙局失67萬

案情透露,警方接獲七名年齡介乎44至56歲的事主報案,他們分別墮入投資騙局或網上情緣騙案。騙徒自稱投資專家,誘使事主在虛假平台開戶投資;亦有騙徒訛稱家人急需醫藥費,要求事主轉帳至指定戶口。七名事主包括教師、售貨員、裝修工人及倉務員,合共損失約67萬元。警方追查資金流向後,鎖定被告持有的兩個傀儡戶口,並於2023年12月將他拘捕。

警方成功申請加刑判囚44月

新界北總區刑事部科技及財富調查組高級督察盧震綱表示,為加強阻嚇性,警方在本案中向法庭申請加刑,獲法庭批准並將刑期加重四分之一。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由2023年10月至2025年10月中,已有超過260人因涉及傀儡戶口洗黑錢罪成並被加刑。她強調,洗黑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法律後果遠超犯罪集團給予的微薄利益,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出售個人戶口。區域法院法官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