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警擲冰桶殺人案 庭上辯稱「別無選擇」為護同僚

2026 年 2 月 3 日

紐約市一名警佐去年在執法期間,向一名騎電動滑板車逃逸的男子投擲塑膠冰桶,導致對方死亡。該警員現正面臨過失殺人審判,他在庭上作證時堅稱,此舉是為了保護同僚,並非意圖殺人。

事件發生於2023年8月,38歲的警佐杜蘭(Erik Duran)在一次緝毒行動中,向試圖騎電動滑板車逃走的30歲男子杜普雷(Eric Duprey)投擲一個裝滿冰塊、水和汽水的冰桶。據悉,身為三孩之父的杜普雷當時剛向臥底警員兜售毒品。檢方指出,未佩戴安全帽的杜普雷被擊中後失控,撞上樹木後摔落地面,頭部受創,幾乎當場死亡。

警員辯稱「別無選擇」 為保護同僚

杜蘭週一在無陪審團的審判中作證,他向法庭表示,當時杜普雷正高速衝向他們,情況危急。「我沒有時間反應,」杜蘭陳述道:「我能做的只有再次嘗試阻止他或使他改變方向。這是我當時僅能思考的選項。」他強調自己並非意圖傷害杜普雷。

除了過失殺人罪,杜蘭還面臨刑事過失殺人及襲擊等指控。此案由州檢察長辦公室提起公訴,該辦公室專責調查執法過程中導致平民死亡的案件。

檢方質疑:為何不警告同僚閃避?

檢方在交叉詰問中對杜蘭的說法提出質疑,認為他當時擁有比聲稱中更充裕的反應時間。檢察官比安科(Joseph Bianco)指出,杜蘭選擇用雙手提起沉重的冰桶並投擲,而非簡單地向其他警員高喊警告,提醒他們閃避。

當比安科詢問杜蘭為何不警告同僚時,杜蘭回答稱「來不及」。比安科隨即反駁,強調杜蘭「確實有時間沿人行道向前移動兩步」並拾起冰桶,顯示他有時間作出其他判斷。杜蘭則反駁冰桶沉重的說法,並證稱在事故發生後,他見到杜普雷受傷便立即嘗試施救。

若過失殺人罪名成立,杜蘭最高可能面臨25年監禁。案件的結案辯論預定於週二進行。

來源:美聯社

封面來源:2023年8月25日,在紐約布朗克斯區,人們為艾瑞克‧杜普雷設立了紀念碑。一名紐約市警官向一名騎摩托車逃避警察追捕的男子投擲塑膠冷藏箱,導致車禍,造成該男子死亡。該名警官被控過失殺人、疏忽致死和攻擊罪。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