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加州車管局(DMV)近年大力整頓傷殘泊車證遭濫用問題。隨著執法與制度改革同步推行,全州相關違規情況明顯回落,灣區去年僅錄得8宗違規,為10年來最低。
新聞網站SFGATE報道,DMV自2017年起針對藍色傷殘泊車證被濫用問題展開行動,包括進行圈套執法,以及重整停車證續證制度;同時亦引入民眾檢舉機制,成為另一項執法工具。
根據DMV數據,灣區九縣2025年僅發出8張涉及濫用傷殘泊車證的罰單,與2017年同區錄得303張相比,大幅下降。全州層面亦於2017年達到高峰,當年DMV共向違規者開出2,715張罰單,為近年最高紀錄。
濫用情況包括不符合資格者在網上購入傷殘泊車證、使用非登記本人之證件,或在身障停車位泊車卻未展示識別證。無論形式如何,對真正有需要的身障人士造成的影響均相同。
加州身障通行委員會發言人萊博維茨(Kody Leibowitz)向SFGATE表示,商戶門前的傷殘泊車證濫用行為,實際上剝奪了身障人士的泊車權益,令他們難以獲得所需服務。
報道亦指出,並非所有身障情況都可從外觀判斷,過往曾發生錯誤指控個案。州府設有申訴機制,容許被罰者就罰單提出撤銷申請。
DMV於2017年調整對傷殘泊車證的監管方式,當年濫用情況被指已達臨界點。KXTV電視台當時調查發現,在全州約2,200萬名持牌司機中,平均有250萬人持有傷殘泊車證或殘障車牌,相當於每8名司機便有1人使用相關計劃。
KCRA電視台亦曾發現,有傷殘泊車證在電商平台eBay上以不足10元出售。在沙加緬度等城市,非法使用情況尤為嚴重。沙加緬度市府發言人塔克(Linda Tucker)於2017年形容,當地問題「幾乎已成流行病」。
州府其後就傷殘泊車證濫用問題進行審計,並向DMV提出多項建議,最終促成三項重大改革。
其中,州議會於2017年通過SB611法案,改革過時的續證制度,規定持證司機每6年須提交文件,證明仍健在及仍有使用傷殘泊車證的需要;DMV亦可透過社會安全碼交叉比對資料,以核實申請真實性。同時,DMV調查組加強圈套行動,在加州各地隨機執法。違規者最高可被處以1,000元罰款,並可能面臨縣級監禁。
DMV發言人赫雷拉(Geovana Herrera)表示,濫用傷殘泊車證不僅侵害身障人士權益,亦限制他們使用公共設施,影響行動能力與生活質素。
每張傷殘泊車證均設有序號,並附有登記文件,供調查人員核實。赫雷拉重申,由於部分身障情況並非肉眼可見,持證人須隨身攜帶登記卡,以證明合法使用。
除調查人員巡查停車場外,DMV亦推出檢舉系統,讓民眾可透過電話或網站舉報疑似濫用行為。洛杉磯縣警局曾於通訊中指出,檢舉者須提供事發地點、停車證序號或殘障車牌號碼,以及車輛描述等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