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男子蘇景亮(Jingliang Su,音譯,下同)27日因參與洗錢案被判處監禁46個月,其涉案的數字資產投資詐騙集團由柬埔寨詐騙園區操縱,共從受害者處榨取超過3690萬元,法院同時判令蘇景亮支付2686萬7242.44元的賠償金。蘇景亮此前已於2025年6月認罪,罪名為串謀經營非法資金轉移業務。
據司法部通報,司法部刑事局(Criminal Division)助理總檢察長杜瓦(A. Tysen Duva)表示,被告與其同夥詐取了174名美國民眾的血汗錢。罪犯透過電話、社媒與偽造網站瞄準受害者,竊取財產後再利用加密貨幣與電匯將資金轉移至境外,這種詐騙方式也常被稱為殺豬盤。加州中區聯邦檢察官埃薩利(Bill Essayli)稱:「各式新型投資機會聽起來或許充滿吸引力,卻也暗藏黑暗面,本案案犯便是藉此竊取數千萬元受害者資金並進行洗錢。」
據法庭文件,蘇景亮隸屬的某國際犯罪集團誘騙受害者將資金轉入同夥控制的銀行賬戶,再透過美國空殼公司、國際銀行賬戶與數字資產錢包完成洗錢。該詐騙流程的起點是境外同夥主動透過社媒、電話、短訊與線上交友平台接觸美國受害者,博取其信任後,向受害者推廣虛假的數字資產投資項目,並搭建仿冒正規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的偽造網站,誘騙受害者透過該偽造網站轉入投資資金。
此後,案犯會向受害者謊稱其投資持續升值,實則早已將資金侵吞。受害者的涉案資金超過3690萬元,均從該集團控制的美國銀行賬戶轉入巴哈馬(Bahamas)德爾泰克銀行(Deltec Bank)的單一賬戶。案犯指使該行將資金兌換為穩定幣泰瑟幣(USDT),再轉入柬埔寨境內控制的數字資產錢包,柬埔寨的同夥再將泰瑟幣轉交各詐騙園區核心人員。
本案有8名同夥認罪,包括索馬里巴(Jose Somarriba)與何聖聖(ShengSheng He)。二人皆認罪串謀無照經營資金轉移業務,分別被判監禁51個月與36個月。本案由特勤局全球調查行動中心主偵,國安部與國務院相關部門、多米尼加國家警察及美國法警局提供重要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