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跟團遊悲劇|六旬漢連續兩日清晨集合猝死 家屬告贏旅行社獲賠35萬

2026 年 1 月 25 日

北京跟團遊悲劇|六旬漢連續兩日清晨集合猝死 家屬告贏旅行社獲賠35萬

凌晨集合趕行程 六旬漢體力不支

2024年7月,一名年逾六十的江姓男子與親友參加某旅行社的北京五日遊。行程首日晚上,導遊臨時以短信通知團員,翌日需於凌晨4時15分集合前往八達嶺長城,僅簡單表示「行程順序調整」,並未詳細說明全天安排。江男一行凌晨出發,在攀爬長城時已顯疲態,雖有同行家屬勸其休息,但他仍堅持參與。

行程臨時加碼 第三日清晨再出發

當日原定行程僅包括長城與奧林匹克公園,但導遊在旅遊巴上臨時通知,將增加自費演出及天壇公園遊覽。到了行程第三日,團員再度被要求於凌晨3時15分集合前往景點。江男期間逐漸落後於隊伍,最終因身體不適在路邊暈倒,經搶救無效身亡。搶救記錄顯示其患有高血壓,初步診斷死因為呼吸心跳驟停。

家屬提告獲賠 法院裁定旅行社有責

家屬認為,旅行社擅自增加行程、安排高強度活動,且在事發時未盡及時救助義務,是導致悲劇的主因,因此訴至法院索賠。旅行社辯稱,江男是因自身疾病猝死,且參團時未告知病史,故不應承擔責任。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存在不合理之處,未充分考慮團員(特別是長者)的承受能力,判決旅行社需賠償家屬35萬多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