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例首日即拉人!深圳灣放蛇揭的士司機車頭擺「手機陣」

2026 年 1 月 25 日

新例首日即拉人!深圳灣放蛇揭的士司機車頭擺「手機陣」

新例生效首日 警方即採執法行動

由今日(1月25日)起,香港正式實施針對駕駛時使用流動裝置的新規例。根據新規定,司機在駕駛時,不可於車輛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而每部裝置的屏幕對角線長度亦不可超過19厘米(約相當於兩部手機大小)。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新例生效首日,警方已迅速採取行動,於下午時分在深圳灣香港口岸展開打擊的士違例事項的執法行動。

喬裝乘客放蛇 揭兩的士司機違規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在行動中,派員喬裝乘客進行「放蛇」。調查發現,兩名的士司機涉嫌違反多項規定,包括「駕駛時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及「招攬乘客」。此外,兩名司機亦涉嫌「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及「未經授權使用車隊的士停車處」。警方表示,將會向有關司機發出傳票作出檢控。

警方呼籲市民舉報 保障道路安全

警方重申,相關執法行動仍在進行中,當局會繼續採取果斷措施,打擊各類的士違例行為,以保障市民及遊客的權益。警方亦呼籲市民及遊客,如發現任何有關的士的違法行為,應記下事發時間、地點、的士車牌號碼、司機姓名及行車路線等詳細資料,並向警方舉報,共同維護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