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公校管理體系 州教委會增加責任

2026 年 1 月 9 日

州長紐森周四提議削減民選的州總學監的職責,將更多權力移交給州教育委員會。他稱「加州不能再拖延那些一個世紀以來一直被反覆建議的改革了。」

綜合非牟利新聞機構CalMatters和教育網站EdCourse報道,自1920年以來陸續有多份研究批評加州的教育管理體系效率低、冗餘,有時甚至自相矛盾。

紐森提議,由州長任命的11名成員組成的州教育委員會將接管州教育局,州總學監的職責將更加廣泛,以「促進從幼兒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州教育政策的協調與統一」。該提議沒有提供更多細節。

一個多世紀以來,加州的公立中小學一直由州和地方的多重機構聯合管轄。在州級層面,州長、州總學監、州教育委員會和州議會共同承擔政策制定職責,很可能會根據政治風向每隔幾年有所變動。州教育局則在州總學監的領導下負責執行這些政策。

在地方層面,各校區委員會和縣教育局也對學校擁有一定的權力,尤其是在大約十年前加州轉向賦予校區更大自主權的撥款制度之後。縣教育局的職責之一是監督校區預算。

加州的公校管理系統較為獨特,是全國僅有的九個民選產生公校負責人的州之一。根據州際教育委員會的研究,大部分州的最高教育官員由州長或州教育委員會任命。

紐森的提議與加州教育政策分析中心去年12月發布的報告相呼應,該報告呼籲徹底改革全州學校治理結構,因當前「學校不僅要應對財政挑戰,還要面對日益加劇的不平等、持續存在的機會差距,以及新冠疫情對學生學習和福祉的長期影響。」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