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申訴王直擊】尖沙咀重慶大廈暗售「鼻吸煙粉」 店員聲稱可醫哮喘兼壯陽

2026 年 1 月 6 日

【星島申訴王直擊】尖沙咀重慶大廈暗售「鼻吸煙粉」 店員聲稱可醫哮喘兼壯陽

重慶大廈地舖直擊 非洲店員推銷「鼻吸煙粉」

政府一直打擊非法售賣另類吸煙產品,《星島申訴王》收到報料,指俗稱「煙粉」和「煙袋」的煙草產品,可輕易經零售和網購渠道購買,更標榜在控煙措施下,可在室內吸食以「頂煙癮」。記者根據線報前往尖沙咀重慶大廈地下一間時裝店放蛇,一名非洲籍店員迅速拿出產品推銷:「這盒就是,50元一盒,用鼻吸食,我由非洲帶回來。」該煙粉粉末呈深啡色,狀似咖啡粉。

該店員即場示範吸食方法:「取出少量粉末,按着鼻子索進去。」他聲稱每日吸食四至六次也沒問題,能帶來數分鐘的吸煙感覺。他更強調產品並非毒品而是藥物,「可以醫治頭痛、眼疾、改善嗅覺和哮喘。」記者發現,煙粉盒上的標籤還標示可以增強性能力。

網購「煙袋」泛濫 速遞公司秘密送貨

除了實體店銷售,記者發現另一種名為「尼古丁袋」(又稱口含煙或煙袋)的產品在網上氾濫。該產品外型像迷你茶包,每盒20粒,每粒含3至14毫克尼古丁,售價約80元。記者網上聯絡賣家後,對方立即傳來宣傳短片,標榜服用後不怕身上有煙味、可在室內隨時吸食等賣點。賣家指示客人轉賬後填妥送貨資料,他們便會安排速遞公司送貨,並多次提醒轉賬備註欄千萬不要填寫任何內容。

部分曾試用煙粉和煙袋的煙民向記者透露,兩種產品均含有尼古丁,食用後確有輕微吸煙感覺。但以鼻索煙粉時,濃烈煙草味及殘留鼻腔的粉末令人不適;而煙袋雖有水果味及清涼口感,但之後會有粉末滲出,導致喉嚨十分痕癢。

衞生署警告:含尼古丁產品屬藥劑製品 非法銷售可監禁

衞生署回覆查詢時明確表示,除了香煙之外,任何含有尼古丁的產品均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管。非法出售和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署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