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批水資源局越權 三角洲輸水計劃再添變數

2026 年 1 月 5 日

三角洲輸水隧道計劃多年來一直引發爭議,上訴法院裁決構成最新變數。美聯社資料圖片

加州第三區上訴法院日前裁定,加州水資源局(DWR)未獲法律授權以發行數十億元債券建造備受爭議的「三角洲輸水項目」(Delta Conveyance Project),被視為對這項「北水南送」的輸水隧道工程造成嚴重打擊。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第三區上訴法院上周發布的意見書指出,2020年由水利經理們首次批准的發債計劃過於模糊。沙加緬度一名法官去年裁定環保組織山脈俱樂部(Sierra Club)和沙加緬度縣等多個加州首府地區縣份在內的反對者勝訴,獲第三區上訴法院支持。

上訴法院認為,DWR的法律策略錯誤援用一項已數十年歷史的法規,原旨在用於現有基建的小幅改造,而非用於建造像三角洲輸水項目那樣的大型項目。

DWR辯稱輸水隧道依一項與1960年代「加州供水項目」(State Water Project)相關條款下屬於羽毛河計劃(Feather River Project)的「進一步改造」,但不獲上訴法官認同,且DWR被指踰越其本身權力。助理法官克勞斯(Peter Krause)的判詞指出,「三角洲輸水項目的規模非常不透明又定義模糊,以至於DWR幾乎不受限制地運用自由裁量權發債用於哪些設施上,等於給予DWR發行無上限的債券為工程提供資金」。

這項輸水項目擬建一條長45英里的地下隧道,將沙加緬度—聖華昆三角洲(Sacramento-San Joaquin Delta)水源輸往南加州,造價200億元。工程在前州長布朗時期提出,當時擬建造兩條地下隧道,耗時13年。

州水利官員表示,有必要興建輸水隧道,將老舊設施現代化,讓供水系統更能適應氣候變化。但包括三角洲地區縣份和環保團體在內的批評者認為,工程將傷害當地生態、農地和早已遭受加州水利政策困擾的社區。

上訴法院的意見書使得DWR和州長紐森政府陷入兩難,基本上打亂DWR向供水承包商確保財務承諾的能力,也導致州府為輸水隧道籌措資金所偏好的途徑陷入停滯。多年來,州府一直試圖繞過州議會來推進輸水隧道工程,現在恐不得不縮小規模,或尋求州議會乃至選民的批准發債。本報訊

三角洲輸水隧道計劃多年來一直引發爭議,上訴法院裁決構成最新變數。美聯社資料圖片
三角洲輸水隧道計劃多年來一直引發爭議,上訴法院裁決構成最新變數。美聯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