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多名民主黨領袖周六齊聲譴責總統特朗普對委內瑞拉發動軍事行動,指行動非法魯莽,未經國會授權,恐違反美國憲法。
據《三藩市紀事報》報道,特朗普早上聲稱,美軍在一場「戲劇性」軍事行動後,已控制委內瑞拉首都卡拉卡斯(Caracas),拘捕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Nicolas Maduro),將其押解紐約起訴。白宮官員近月來一直將委內瑞拉列為施壓對象,指控該國協助毒品走私。
報道指出,這次軍事行動未獲國會批准,合法性引發質疑。事件亦在三藩市引發抗議示威。
聯邦眾議院前議長普洛西(Nancy Pelosi)發表聲明,批評特朗普「公然無視」憲法第一條,該條文賦予國會宣戰權。普洛西要求白宮立即向國會簡報行動的「目標與範圍」。
代表東灣部分地區的國會議員葉婷芳(Lateefah Simon)亦指出,這次行動違憲,實際動機是覬覦委內瑞拉石油,而非特朗普所稱的打擊毒品流入美國。
三藩市州參議員威善高(Scott Wiener)發聲明,要求彈劾並罷免特朗普。
同樣角逐國會席位的三藩市市參事陳詩敏在聲明中形容,特朗普的行為是「無知而貪婪之人的一時衝動」,指特朗普「綁架」了馬杜羅。代表東灣列治文市(Richmond)、瓦里豪(Vallejo)及費菲爾(Fairfield)等地區的國會議員加拉曼迪(John Garamendi)表示,以「違憲的軍事行動」移除馬杜羅,帶來兩個嚴重問題。
多名法律學者亦嚴厲質疑:史丹福大學法學教授丹能鮑姆(Tom Dannenbaum)指出,美國在委內瑞拉動武及拘押馬杜羅,違反國際法。根據國際法,在他國境內使用武力,必須符合三項條件之一:獲該國同意、取得聯合國安理會授權,或基於正當防衛理由。
三藩市加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利特爾(Rory Little)指出,特朗普或會辯稱行動屬於執法性質,理由是馬杜羅已被控犯下針對美國的罪行,類似前總統奧巴馬以反恐名義擊斃拉登的做法。不過,他強調,宣戰權屬於國會而非總統,特朗普顯然已超越憲法授權。
同校法學教授普萊斯(Zachary Price)亦表示,按照美國「歷史慣例」,凡屬規模、性質及持續時間達一定程度的軍事行動,均需事前取得國會批准。他指出,今次行動在規模與性質上,已可與曾獲國會授權的波斯灣戰爭及伊拉克戰爭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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