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谷山人 洛斯阿多斯山
大埔宏福苑七幢居屋被火燒毀,一百六十一人死亡,舉世關切。作為在大埔土生土長,父母也在鄰近廣福村居住多年,即使本人現居在彼岸加州矽谷,也覺惻然,在此謹祝逝者安息,生者能早日回復到較正常生活。
這次火災,有深層次的問題,必須改革:
– 建築行業操守(如圍標,抬價而竟提供不達標圍網,竟然同時維修八幢樓宇,竟然用上發泡膠封窗,工人吸煙);
– 供應鏈:不防火充作防火,防火證書做假;
– 物業管理公司瀆職:防火鐘不響 走火樓梯玻璃窗被拆,消防水龍頭無水?
– 法例:有無法律相關規定封窗物料;立法要求三十年樓齡,每十年驗樓,原意無可厚非,但要求一般應付建築行業無什經驗的住客法團要要和(可能)立心不良/貪腐的承建商/顧問公司/管理公司的周旋,是否合理?
– 監管是否到位(屋宇,勞工還是消防處該管)發泡膠板封窗?
– 各級行業人員及官員是否盡職盡責等等。
我想這些都必須檢討及改革。這個慘劇已凝聚社會各界改革意志,望當局及各界好好利用。
以上這些,既有當局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也有各界眾多文章/視頻等提出及反映。在此我也無須多言。
但救災期間,揮之不去在腦海的疑問是:近兩個小時,在南面大埔公路看,只有一個雲梯水喉!在宏昌宏泰起火之後,兩小時內蔓延到到另外五幢!還有是面對二十幾樓時起火單位,雲梯水喉鞭長莫及,令人唏噓的場面。
而事過了一個月,還未有一個完整的各樓宇起火的時間線,以及理性平和地公佈和討論當時救火佈署有什麼具體困難,是否有可以改善地方。固有少數博主提出這些問題,但除了惹來粗暴的對待,只是徒然。
筆者既是在大埔成長,也有不少同學朋友親戚在大埔及各區,不過並無什麼利益牽掛。我是有話想說,就用「重新思考」Think Again 角度,用開放科學務實的態度:整理及分析較技術性的下列問題,希望大家有一個理性討論:
1、首先要弄清事實,火燒連還船時序及火勢快速擴散的因素。
2、有了時間線,及散播途徑,首先要弄清火燒連還船時序及引起之的各種因素。探討當時有什麼可以做得更好?救火佈署是否可以可以更優化?
3、最後是天馬行空式的探索改進消防設備系統產品可能,以利日後星斗市民安居。
筆者掌握的資訊有限,全部來自網絡,並無什麼內幕消息。再者筆者專業是電子及IT/AI工程師,並非消防建築專業。但筆者以局外人普通市民身份,加上下列身份,提出疑問應是可以的:加州山區獨立木屋的屋主,經常整合系統的資深工程師,身處在矽谷一個較開放的環境。
1、加州山火/大火頻繁:自1991屋崙山大火,災難級的就有不少,包括Napa/Sonoma大火,Camp/Paradise Fire。南加州今年就有Palisades大火。(前幾年剛到過夏威夷Maui 的大火。)往往是連繞多日,數千民居被燬或數萬畝地被燒。
2、對我等住在矽谷半山木屋居民,火是經常要警惕的:四周樹木茂盛,山火是恒常威脅,年年要修理惹火林木,要翦除枯枝枯草,留出四五六米防火線,保障緊急逃生途徑,戶外三條百呎水喉備用,更要年年被市政府消防檢查,及年年進貢萬多美元的房屋火險年費。所以這方面是非常關心。而市政府也經常和市民討論,指導防火,及聽取民意,如多年前就在我前院地皮上近鄰居處加了一個消防喉。
3、矽谷風氣是比較開放的,公司也是如此,鼓勵在互相尊重下直接提出問題,不必轉彎抹角。即使是有多少挑戰性質的。CEO 也是如此。(甚至 CEO提出的要求,若有充份理由,甚至可以客氣地say no)。
4、現代的IT 系統,涉及整合多個專門範疇,可說是沒有人是什麼都懂的,提出問題與被提出問題,是慣常之事,平常心應付便可,「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 stupid question」是很多人上上下下都信奉的。公司的核心系統有多層冗餘。可用性availability是5-9s 至6-9s之間。(若核心系統當機一個半個小時,毫不誇張地說,全世界都會受到影響,也幾乎肯定是新聞)。整合系統,慣常以系統思維看問題,即多因素/多角度/多層次,也經常做what-if 的設計和討論。這個和Think Again 的主旨不謀而合。
在此之前,要交待一下,這等討論,不應上綱上線,變成政治制度討論。要知道本人在「民主燈塔」見過了多個美西災難級大火,也讀到11月日本Oita大火、澳洲山火、巴黎聖母院大火、倫敦Grenfell Tower 大火及上海教師公寓大火。天災人禍到處都可以發生,跟政治制度無必然關係。
本人也並非要找人問責,原意只是理性科學地探討,希望能習思廣益,汲取教訓,改善管治,提高政府及行業各級人員意識質素。
縱觀多個大火,在民主國家,下台或坐牢的好像不多。相比上海火災有數十人被問責或坐牢,而調查公告只需約半年左右,遠遠快過需時七年的倫敦大火報告。
首先聲明:對前線消防員勇敢入火場救人,我是非常尊重及敬佩的。特別是因救火而死傷的消防員,應致以崇高敬意!
需要討論的是臨場指揮及高層,是否已做到最好?
事後檢討是可以從覆盤之中吸取經驗,學習改進。評論只能基於當時已知的資訊及經驗加知識,尊重事實,也尊重消防當時面臨的壓力,方為公允。加以這樣的由外燒到內及火燒連還船,香港最近很少發生,是否在一般香港消防人員經驗以外?應變不一定是最佳,這個相信大家也能諒解。
疑問一:消防員當時目睹火由宏昌四五樓快速燒至頂層,現場指揮或總部有否想過有機會再在其他樓宇重演?到時如何應付?
疑問二:3:05pm燒到頂重演在宏泰閣,蔓延風險已不只是可能,而是實實在在地發生,而且還有林木著火。當時救火理念或策略是什麼?
疑問三:3:05pm火已燒至宏昌閣及宏泰閣頂層。已知雲梯水喉只能達20樓左右,當時如付拯救二三十樓的火?其時想法/理念是什麼?
若是每層每層去攻堅,當時估算需時多久才能攻到了三十樓?若平均每層半小時,就要15小時。實際需時多久,當局能否提供資料?
疑問四:從HK01一小時視頻,南邊望去,開始只有一個雲梯射水。一小時過去(約4:56pm)還是只得一喉。其時七座都應已著火。即宏昌起火近兩小時,南面還是只有一條雲梯喉!
要到五時左右,才有第二雲梯喉加入,幾分鐘後,有第三條喉加入。再往後多時,才有第四條雲梯喉。為何不立即佈署多條雲梯喉?
當時的constraints 制約條件是什麼?想法是什麼?有多少喉什麼時間開水滅火,可否儘早公佈,讓大家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