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電動車電動單車 交通新規元旦起生效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多項影響駕駛人的新法將於1月1日生效。

加州公路巡警局(CHP)指出,一項試點計劃將透過拍攝車牌照片,向施工區域超速行駛的駕駛人開罰。該系統將透過固定或移動式雷達或激光裝置拍攝違規車輛,並向登記車主寄罰單。該法案由三藩市民主黨籍州眾議員楊馳馬(Matt Haney)提出。

對於自動駕駛車輛的交通違規,另一項新法允許執法單位給自動駕駛車製造商發出「自動駕駛車輛違規通知書」。同時,自明年7月1日起,所有自動駕駛車輛必須配備雙向通訊裝置,在必要時與緊急救援人員聯繫。該法案由前三藩市民主黨籍州眾議員丁右立提出。

汽車竊賊使用的工具材料將被列入非法持有以圖行竊的物品清單。持有車鑰匙編程裝置將構成輕罪。

隨著各縣市積極規範電動單車,幾項全州法規亦將同步生效。所有電動單車在行駛期間(不僅是夜間)均須在車尾加裝紅色反光板或恆亮或閃爍的紅燈。電動單車的整體安全標準將接受更嚴格的監管,須通過認證實驗室檢測方能符合規範。

針對車輛的「減速靠邊法」將擴大適用範圍,涵蓋所有高速公路維修車輛和開啟警示燈的靜止車輛,以及設置錐筒、信號彈等警示裝置的區域。駕駛人接近這類車輛時,必須換道駛離停靠車輛旁側的車道,若無法變換車道,則須減速至安全速度。灣區城市新聞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