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非 星島中文電台時事觀察 ▍
這些事,是要有權調動2024年1月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文件,乃至傳召鄧國權等人才會知道的真相。當前,如果只是事件的框架分析,香港有媒體已做了很詳細的報導。當天火災的時間軸,乃至哪個部門出問題,香港至少有一兩家夠膽又有能力的媒體已交出了他們的「報告」。有網民發帖說:還要花九個月做報告嗎?!這是很正常的疑問。當然我知道當中是可以有分別的。因為如果獨立委員會真能發揮傳召有關人士作供,以及檢閱足本的重要文件材料,例如剛才不斷引用的例子——2024年1月當天,究竟有多少是老人家用委託書投的票?如果知道數目,一切便一目了然。它是整件事是否存在貪腐勾結的突破口。獨立委員會交出來的,應該是更加實在,更有針對性,能指出個別人士罪責的一份報告——傳媒做不到這個程度,因為未能調動和取得內部關鍵文件。而事有湊巧,就在獨立委員會首日開工的同一天,民政局麥局長在下午傍晚立即宣佈申請解散法團管委會。按常理,之後一切文件便會轉手交給華懋合安公司。我想問,如果獨立委員會要問法團調取2024年1月那次大會的投票文件,日後是不是問新接手的華懋合安?他們懂得回答獨立委員會的提問嗎?而常人也知道,重要文件最忌轉手。如果日後在原因不明下2024年1月大會當天的資料不翼而飛,新舊業主法團的管委會要不要負責?他們大可以說:喂,經我手時是有的啊!怎知道何以經華懋合安接手便沒有了?總之,看不明白為何要搶在獨立委員會剛首日開工、未站穩陣腳之下,便於當天傍晚對重中之重的法團管委會做權力及文件移交這類大動作的決定。不明白!如果擔心,麥局長大可以組一個專責專班介入法團運作不就萬無一失嗎?為何要搞到如此大動作,而且關鍵是要在12月19日搶閘公佈。
有些事,零零散散地放著是不會發現問題的。由林定國的會議成為獨立委員會首次開會的配圖,乃至麥局長的搶閘,不能不令人擔心當中有太多疑問。
回頭說林定國召開的又是甚麼會議。原來在12月12日宣佈成立獨立委員會的同一個記者會上,特首同時宣佈了兩件事。第一,表示會考慮給予獨立委員會備用權力,如獨立委員會在審視過程中,就特定議題或個別環節認為有需要獲賦予法定權力以完成其工作,可以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特首會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後作出決定。且看,這個備用權力就是獨立調查委員會與獨立委員會的分別。把上面的話反轉來聽,就會聽出獨立委員會沒有些甚麼,以及將會做不到些甚麼。
第二,當天李特首同時宣佈,政府已成立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向委員會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我又嘗試轉換角度來聽上面一段說話。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為何不是設在獨立委員會內部,而是設在獨立委員會外部呢?而由政務司司長領導,他的上司是特首。而原來除了調查及規管工作組之外,律政司林定國也成立專責小組,12月19日港聞就是聚焦在他主持的那個會議。林定國表示會親自監督專責小組,協助各政府部門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證據與資料。又是那一句,為何又是外掛在獨立委員會外部的機制?而不是反過來由內部為獨立委員會充實其權力空檔呢?
文章收結前做總結:當前已至少有兩個媒體為事件做了很清晰的框架分析。獨立委員會花九個月做出來的報告如果跟傳媒現時已做的沒多大分別,市民大眾會很失望!香港,要事情清清楚楚,要知道真相,真的如此困難嗎?
宏福苑大火是香港開埠以來,注意,不是近十多年來,是百年來十大火災悲劇之一。一個涉及多層面,不同專業範疇的巨災,也涉及複雜的貪腐與勾結,不設立權力更加集中及有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本身已十分奇怪。而明知道獨立委員會有權力真空位置,於是不斷外掛一些機制,究竟玩的是哪一路戲碼?真的不知道。民眾只眼見,奇奇怪怪,嫌疑頗大的某些人物,甚麼單位也沒跟她約談?習慣了思考縝密,會持續為大家指出各種疑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