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佛州狀告FDA,墮胎藥米非司酮的合法地位面臨新挑戰

2025 年 12 月 11 日

德州與佛羅里達州已提起最新訴訟,旨在限制墮胎藥米非司酮(mifepristone)的使用。此舉是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簡稱FDA)近期批准一款新的學名藥後發起的。根據訴狀,該訴訟於週二(10日)晚間在德州威奇托福爾斯(Wichita Falls)的聯邦法院提出,由兩州的共和黨籍檢察長主導。

訴訟核心爭議:政治凌駕公共衛生?

訴狀指控,自2000年首次批准米非司酮以來,FDA未能徹底評估該藥物的安全性與有效性,並忽視了使用者面臨的風險。兩州在訴狀中表示:「這些是將政治置於公共衛生之上的可悲但可預測的後果。」然而,超過三十年來在數十個國家進行的上百項研究已證實,米非司酮是終止懷孕的安全有效工具。此次爭議的導火線,是FDA於9月30日批准了伊維塔解決方案(Evita Solutions)的學名藥版本,而該機構目前由美國總統特朗普的政府監督。時任美國衛生部長小羅伯特·F·甘迺迪(Robert F. Kennedy Jr)表示,法律要求FDA批准與原廠藥相同的學名藥。

該訴訟不僅挑戰了2000年的首次批准及伊維塔解決方案的學名藥批准,還聲稱在前民主黨籍總統奧巴馬和拜登任內擴大米非司酮使用範圍的法規均屬非法。訴訟指控FDA的行為武斷、反覆無常,違反了聯邦法律或超越了其權限,從而觸犯了聯邦《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FDA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伊維塔解決方案的網站則表示,其「相信所有人都應有權獲得安全、可負擔、高品質、有效且富有人情味的醫療保健,包括墮胎護理」。

法律戰背景與過往判例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生殖自由計畫(ACLU’s Reproductive Freedom Project)的資深職員律師凱伊(Julia Kaye)評論道:「這些訴訟與藥物安全無關,完全是為了讓民眾更難獲得墮胎服務。」她補充說:「德州和佛羅里達州的政客們正在要求全國性地禁止一種自FDA於25年前首次批准以來,已有數百萬美國人使用的安全有效藥物。」米非司酮是在懷孕前10週用於藥物墮胎的第一劑藥物,隨後需服用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目前佔美國墮胎案例的60%以上。

此次新訴訟中的主張,與密蘇里州、堪薩斯州和愛達荷州在另一起案件中提出的主張相似。德州、佛羅里達州和路易斯安那州曾試圖加入該案,但位於德州阿馬里洛(Amarillo)的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卡奇馬里克(Matthew Kacsmaryk)在9月將訴訟轉移至聖路易斯聯邦法院時,表示該請求已無實際意義。該訴訟最初由一個反墮胎團體及醫生於2022年提起,但美國最高法院在2024年裁定,他們不具備挑戰FDA對米非司酮監管的必要法律地位。

最高法院推翻了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的一項決定,該決定曾撤銷了FDA放寬藥物處方和分發方式的規定。將審理德州與佛羅里達州此案任何上訴的第五巡迴法院,當時也裁定對2000年批准的挑戰已逾時效。密蘇里州、堪薩斯州和愛達荷州在介入該案後,放棄了對2000年批准的質疑,但繼續主張FDA在放寬米非司酮限制(包括允許遠程開立處方和郵寄藥物)時行為不當,並已提出修改訴訟,以挑戰近期對伊維塔學名藥的批准。這些訴訟是保守派在2022年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後,針對墮胎藥更廣泛行動的一部分。其他訴訟則瞄準了所謂的「保護傘法」,即較自由州份旨在保護向墮胎禁令州份患者郵寄藥物的醫療提供者的法規。上週,德州一項新法生效,允許該州居民起訴任何他們懷疑在州內外製造、分發或郵寄墮胎藥的人。

來源:theguardian.com

封面來源: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