攞命蜂窩:七人摘蜂窩一死,同行者判賠2.2萬!

2025 年 11 月 21 日

攞命蜂窩:七人摘蜂窩一死,同行者判賠2.2萬!

意外摘蜂窩:一死六傷

湖南一名莫姓男子,去年與六名友人相約上山採摘馬蜂窩,過程中不幸被馬蜂嚴重蜇傷,經送院搶救後宣告不治。事後,其中三人自願向死者家屬賠償2.2萬元,但另外三人未能與家屬達成共識。今日(21日),經法院判決,該三人亦需賠償莫某家屬2.2萬元。

事件經過:防護不足釀悲劇

據內地媒體報道,事發於去年10月26日,粟某在聊天群組中發布發現馬蜂窩的消息。陳某、周某某、黃某和周某等人看到消息後,前往查看並相約次日一同採摘。陳某隨後告知同學莫某,莫某也表示要加入。最終,加上彭某,六人於27日一同前往事發地點與粟某會合。據悉,七人僅有一件防護服。

他們最初發現的馬蜂窩位置太高難以攀爬,於是轉移至另一個目標。當眾人正在商議攀爬策略時,粟某發現有馬蜂從樹上飛出,立即呼籲大家逃跑。混亂中,莫某因蹲在樹下未及時離開,頭面頸部多處被蜇傷。粟某隨後向附近居民借來殺蟲劑,趕走馬蜂救出莫某。

死者拒絕特定治療方案

事發後,周某駕車將莫某、陳某及彭某送往鄉村衛生所就診,但因傷勢過重,莫某被轉送至邵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住院期間,莫某拒絕接受醫院提出的「留置尿管」及「血液淨化治療」等醫療措施。其臨床診斷結果為嚴重蜂蜇傷、多器官功能衰竭及酸中毒等。

28日,莫某被轉入深切治療部,並於29日多次出現心臟驟停。家屬經商議後決定放棄治療並出院,莫某於當天稍晚離世。事後,周某某、陳某及黃某三人自願向莫某家屬支付2.2萬元賠償金,而粟某、周某及彭某三人則未能與家屬達成一致,最終被家屬起訴至法院。

邵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死者莫某需負主要責任,但其餘六人未盡到勸阻義務,且參與商討及協助摘取蜂窩,故需承擔民事責任。考慮到各人的救援行為及參考另外三人的賠償金額,法院酌情判決粟某等三人各自賠償莫某家屬2.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