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參事會修訂法規 推動辦公室變身住房

2025 年 3 月 7 日

三藩市參事會4日二讀通過修訂市政府規劃法規,以鼓勵將商業建築改造為住宅。該修訂案將取消部分針對市中心非住宅改為住宅用途空間的申請費用,並豁免開發影響費 (development impact fees)與包容性住房費用(inclusionary housing fee),估計每戶可節省約7萬至9萬元。
對於今年之前已獲批准但尚未獲得施工許可的項目,亦允許申請調整開發影響費。同時取消原定於2028年12月截止的「商業轉住宅適應再利用計劃」 (Commercial-to-Residential Adaptive Reuse Program) 申請期限,此計劃於2023年設立,旨在通過放寬區域劃分與建築要求,加速辦理辦公室轉住宅項目的核准手續。
法案由市長羅偉提出,共同提案人包括市參事麥德誠(Matt Dorsey)及李爾德(Danny Sauter)。市參事中有九票贊成,市參事華頌善(Shamann Walton)投下反對票。
該修訂案最初由前市長布里德 (London Breed) 提出,作為應對市中心辦公室空置問題及推動該區打造全天候活力社區的一部分,同時也意在去除官僚障礙,促進住房建設,以協助滿足州政府規定的住房元素要求,即在2031年前提供82,000套住宅。
市長在上周新聞稿中表示,將空置辦公室轉型為住宅,將有助於推動市中心復甦,同時為居民創造新的居住空間。「這是市政府新時代協作的雙贏舉措,打造一個既利民又惠商的全天候繁榮市中心。」
此項立法此前引起社區團體強烈反對。社區組織和兒童保育倡導者曾呼籲羅偉和市參事會修改最初由前市長布里德政府提出的立法,即免除非住宅轉型為住宅項目的包容性住房要求、可負擔住房費用和託兒費用。該組織的代表2月24日曾到市府,親手把有關信函送到市參事會,呼籲撤回或進一步修訂法案,因為其影響範圍超越了市中心,觸及低收入有色人種社區。這些社區有大量家庭、兒童、長者、身障者及租客。一眾組織呼籲法案排除南市場區和田德隆區等「優先公平地區」(Priority Equity Geographies)和「文化區」(Cultural Districts),並加入為期三年的日落條款。
社區住屋組織理事會(CCHO)執行主任、前市參事艾華樂(John Avalos)呼籲市府摒棄「布里德時代」的做法,堅持「三藩市經濟復甦應聚焦解決住房負擔能力危機,而非支持市中心的豪華發展。」華協中心代表Rosa Chen給市長及市參事會去函,懇請修訂法案,以保護弱勢社區。信中稱,華埠面臨可負擔住房短缺的問題,其中很大一部分居民屬於極端低收入者(ELI),故此保留和創造可負擔住房對支持社區和防止流離失所至關重要。
市參事會2月25日一讀通過法案,本月4日二讀通過。本報記者洪郁欣三藩市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