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涉內幕交易案 裁判官認證監確侵犯權利 考慮非惡意 酌情裁定涉案WhatsApp記錄可呈堂

79歲導演黃百鳴(原名黃栢鳴)涉天馬影視內幕交易案,辯方爭議涉案手機WhatsApp記錄的可呈堂性,裁判官高偉雄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涉案WhatsApp記錄可呈堂,指雖然證監會無權在執行搜查令時要求黃百鳴的妹妹黃潔珍提供手機密碼,更未向她解釋其權利,侵犯到其憲法權利,惟證監會並非帶有惡意地作出虛假陳述,只是純粹錯誤理解法例,故行使酌情權及批准涉案WhatsApp記錄呈堂。

被告黃栢鳴、由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代表;控方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及大律師蕭錦濤代表。傳票控罪指,黃百鳴於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與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關連,並掌握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而慫使黃潔珍進行該等交易。

官:證監確侵權惟非惡意

高官今就「案中案」裁斷時,指證監會人員當時持裁判官批出的搜查令到黃潔珍住所搜查,搜查範圍包括單位內電子儀器內容,證監會並未越權。惟高官接納,證監會當時並沒有權要求黃潔珍提供密碼,而且也沒有向她提出可以拒絕或請律師的權利,侵犯到了黃潔珍的憲法權利。

高官續指,不認為黃潔珍是在知道全部事實下提供密碼,情況可算非自願,而且證監會進入單位搜查後,已屬完成了搜查令,其後證監會在法證實驗室內擷手機資料時、須再申請手令。不過,高官認為證監會人員在過程中並非帶有惡意及向黃潔珍作出虛假陳述,當時僅純粹錯誤理解法例,故行使酌情權,批准涉案WhatsApp記錄呈堂作證。

案件編號:ESS1735/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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