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黨旺角殘廁圍毆少女 3女童認襲擊罪還押候判 指施襲因事主「唱我做雞」、「攬我條仔」

近日再現童黨圍毆事件,網上流傳一段少女在旺角商廈殘廁遭多人掌摑及毆打的影片,片中更見少女的頭部被人用力推往牆壁。事後警方拘捕3名介乎13至16歲的涉案少女,她們在警誡下稱「佢(事主)唱我做雞,我好嬲」、「佢攬我條仔」故向事主施襲。3名少女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陳慧敏分別押後16歲少女的判刑至11月25日,待索感化報告;而13歲及15歲女學生則押後至11月28日判刑,待索感化及社會福利官報告,3人均須還押兒童院。

辯方為16歲無業女被告鄭然曦求情指,鄭承認曾打事主面部6次,警誡下稱因他人要求故動手,又表示「我知錯啦,唔會再打人」。辯方望法庭念及鄭的參與程度遠比其他被告輕,而予以輕判。陳官隨即表示,打算為3名被告索取感化報告,並分別押後判刑至11月25日及11月28日。

被告依次為16歲無業女子鄭然曦、15歲女學生,以及13歲女學生。她們承認於2025年10月17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洗衣街39號金雞廣場18樓金都桌球城殘障人士廁所內襲擊蘇珈恩,因而對該蘇珈恩造成身體傷害。

不滿事主「唱我做雞」、「攬我條仔」而施襲

案情指,事主與3名被告相識,在案發當日下午7時許,事主與鄭及其他朋友到涉案桌球館聚會,期間事主向他人要求吸食加熱煙,15歲女被告感到厭煩,遂夥同其餘被告及女生,帶事主到殘障人士廁所,「俾佢一個教訓」。在殘廁內,3名被告多次掌摑事主,又向她拳打腳踢,有人拍攝毆打過程。事主事後頭部有觸痛、左臉和嘴唇有紅腫,家人看到傷勢後報案。

3名被告被拘捕後均承認毆打事主,鄭在警誡下稱因13歲女被告要求才動手打事主,「我知錯啦,唔會再打人」;15歲女被告稱「佢(事主)唱我做雞,我好嬲」,因此與他人一同毆打事主;13歲女被告則表示事主「攬我條仔」。

案件編號:WKCC5090/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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