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警長等六人,涉嫌招攬家人、友人及警隊同袍充當傀儡保險代理及投保人,以虛假資料作出投保申請並為保單繳付保費,詐騙保險公司佣金、花紅及津貼等款項合共約300萬元,案件今日(11月6日)轉介至區域法院11月底答辯。廉署早前向法庭申請並獲簽發手令,通緝另外兩名涉案人士。
法庭簽手令通緝兩保險公司人員
兩名被通緝人士為吳浩麟,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永明金融)前區域總監及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太壽香港)前高級分行經理,及戚善惇(前稱戚加彤),永明金融前保險代理,同為35歲,2人面對共21項罪名,即20項欺詐罪及一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
廉署早前就涉及警務人員的貪污指控展開調查,揭發上述保險佣金詐騙勾當,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向8名涉案人士作出檢控。因吳浩麟及戚善惇當時已離開香港,廉署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通緝2人歸案,並獲裁判官簽發有關手令。
涉案警長被指招攬親友當傀儡保險下線騙佣
6名早前被落案起訴的被告分別為警長林顯豪,其兄長林振邦、大嫂余曉丹及友人劉臻頤(前稱劉敏儀),以及事務律師許懿及警員施匡澤,在案中分別充當傀儡保險下線代理及投保人。
6人分別涉及案中21項欺詐及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名。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並轉介至區域法院11月27日進行答辯,6人獲准繼續保釋。
案發時,林顯豪是一名警長,他並非保險代理,亦沒有資格銷售任何保險產品。吳浩麟當時先後任職永明金融區域總監及太壽香港高級分行經理。
廉署調查發現,林顯豪與吳浩麟涉嫌招攬多名人士,包括林顯豪的家人、友人及警隊同袍等充當傀儡下線保險代理及傀儡投保人,向永明金融及太壽香港作出20項投保申請並為保單繳付保費。
涉以假學歷文件安排友人入職保險公司參與勾當
永明金融及太壽香港承保有關保單後,向涉案保險代理發放佣金、花紅及津貼等款項,總值分別約100萬元及約200萬元。另外,林顯豪與吳浩麟涉嫌以虛假學歷文件,安排劉臻頤入職太壽香港以參與勾當。
該20項欺詐控罪指,林顯豪及吳浩麟涉嫌於2016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間,分別與該6名涉案人士以及其他傀儡下線代理和投保人,先後多次向永明金融及太壽香港作虛假陳述,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兩間保險公司承保涉案的20份保單,並向相關代理支付相關佣金、花紅及津貼等款項。
他們涉嫌向永明金融及太壽香港訛稱,涉案保單申請均為真確;相關保費或供款均由投保人支付;以及涉案傀儡保險代理曾親身會見投保人。有關保費由被告及其同黨支付。
餘下控罪指林顯豪、吳浩麟及劉臻頤涉嫌於2021年1月至5月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製造多份虛假文書,包括學歷證明,意圖誘使太壽香港接受它們為真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