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執業者法律講座談AI 講者:建議立法規管防止濫用

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出律政司即將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協調不同政策局,檢視更廣泛應用人工智能 (AI) 所需的法律配套。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一年一度的執業者法律講座 (Law Lectures for Practitioners),今日 ( 24日 )討論不同法例及罪行的發展,當中包括了人工智能。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許文恩表示,除了要留意AI對現行法例的影響外,也應該考慮訂立法例規管濫用AI或破壞AI的後果。

應立法防止濫用或破壞AI  令大家安全使用

港大的執業者法律講座歷史悠久,每年也會舉行,是學術界及法律執業者一次緊密的溝通,互相在不同的角度研究法律問題,對象主要是法律業界及法律系的學生。

梁卓然資深大律師(右)談及由1993 年制定的《電腦罪行條例》,到二零二五年通過的《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當中的發展及特點。
梁卓然資深大律師(右)談及由1993 年制定的《電腦罪行條例》,到二零二五年通過的《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當中的發展及特點。

 

出席講座的劉恩沛資深大律師談論誹謗法。
出席講座的劉恩沛資深大律師談論誹謗法。

 

在今年的執業者法律講座中,許文恩認為政府發展AI是好事。按政府的分工,目前人工智能將會從明年起,由人工智能研發院轄下的數字政策辦公室負責,他認為AI能夠被安全使用最重要。他表示,目前歐盟有針對AI的法例 (EU AI Act) ,把使用AI的風險分成四級: 不可接受風險、高風險、有限風險及最低風險;但大部份國家或地區也未有專門的法例應對使用AI而會產生的風險。許文恩認為應該立法防止濫用或破壞AI,令大家安全地使用。

資深大律師劉恩沛則談及誹謗法,市民應該如何保護個人的名譽及不被騷擾。家事法庭法官關天敏、家事法庭聆案官龍軍庭亦分享在家事法庭的個案管理經驗。

另一位講者資深大律師梁卓然則介紹了由於1993年制定的《電腦罪行條例》,到2025年通過的《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的演變,並探討到底是否還有其他的保障。

資深大律師王鳴峰、大律師黎駿浩談及在香港執行內地裁決的格局不斷轉變。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執行主席王桂壎則分享,法律界專業人士如何推行ESG ,即環境社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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