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17日)宣布展開全面調查,詳細審研現時漁護署處理為狗隻新領及續領牌照的程序和機制。公署接獲市民申訴,指漁護署未有在網頁公布相關安排下,要求狗主在申領牌照時必須出示狗隻的「合法來源證明」。
狗主申牌被要求出示來源證明 批未有在網頁公布
根據《狂犬病規例》,凡在本港飼養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均必須領有牌照、接種狂犬病疫苗及植入晶片。漁護署轄下各區動物管理中心提供為狗隻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及簽發牌照和植入晶片的服務。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接獲一名市民投訴,指他早前帶同已植入晶片的狗隻到漁護署轄下的動物管理中心辦理新牌照時,才被職員告知須出示狗隻的「合法來源證明」,例如從寵物店購買的收據或防疫注射記錄。
該名申訴人最終需折返家中取回證明文件,才能完成手續。申訴人批評漁護署未能就新增的要求提供合理解說,且當時署方的官方網頁亦未有提及此項規定。

申訴專員公署今日(17日)宣布展開全面調查,詳細審研現時漁農自然護理署處理為狗隻新領及續領牌照的程序和機制。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陳積志。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宣布展開全面調查,詳細審研現時漁農自然護理署處理為狗隻新領及續領牌照的程序和機制。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接獲一名市民投訴,指他早前帶同已植入晶片的狗隻到漁護署轄下的動物管理中心辦理新牌照時,才被職員告知須出示狗隻的「合法來源證明」。資料圖片

根據《狂犬病規例》,凡在本港飼養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均必須領有牌照、接種狂犬病疫苗及植入晶片。
陳積志:申領狗牌訂立程序和要求必須合理
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隨著飼養寵物在香港日漸普遍,政府亦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多項推廣寵物友善的措施,社會正逐漸走向「人寵共融」。他認為,漁護署為狗隻牌照申請所訂立的程序和要求必須合理,並須向市民提供清晰、準確的資訊,以便利狗主為其寵物適時領牌及接種疫苗。
因此,他決定展開是次全面調查,詳細審研現時漁護署處理狗隻新領及續領牌照的整體機制和程序,並會探討當中的可改善之處,以期提出適切建議,優化相關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