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事務主任涉訛稱批出增加公屋戶籍及社區活動申請 被控欺詐准保釋12月中再訊

35歲房屋事務主任被派駐大窩口邨房屋署辦事處工作期間,涉向大窩口邨某公屋單位登記戶主的家人訛稱其增加公屋戶籍申請獲批,及向一個非政府機構訛稱房屋署已批准其社區活動申請,惟該房屋事務主任疑沒有將兩項申請呈交上級審批。廉署調查後,起訴該房屋事務主任兩項欺詐罪,案件今(17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其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朱文瀚押後案件至12月17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3000元保釋。

被告吳明儀、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2年10月至去年2月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朱若珊訛稱其要求將其本人及丈夫池偉平加入香港房屋委員會與朱的母親林妙真,就大窩口邨富靜樓某公屋單位所簽租約的申請,已獲香港房屋委員會批准,意圖詐騙而誘使朱依據該宣稱的批准行事,並遷入該處所,而導致朱及房委會蒙受不利;及於前年8月至去年10月向新生精神康復會安泰軒(葵涌)訛稱其要求於去年1月27日舉辦活動的申請已獲房委會批准,意圖詐騙而誘使安泰軒依批准行事、為舉辦該活動招致開支,而導致安泰軒蒙受不利。

據廉署新聞稿透露,被告欺詐行為可能導致使申請人未經許可而遷入涉事單位及沒有繳付額外租金,因而被房屋署懲罰,而安泰軒亦可能不獲房屋署發還活動開支。

案件編號:WKCC4587/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即時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