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奕愛案被告自辯 法官拒絕不當要求

法庭庭審因消防演練一度中斷,所有人員臨時疏散至庭外。記者陳程威攝

震撼社區的黃奕愛(Yik Oi Huang)婆婆遇害案相關案件庭審繼續。控方傳喚另一名受害人——現年23歲的法比亞那(案發時僅15歲)出庭作證。她當庭指認,被告蓋斯容(Keonte Gathron)正是2019年清晨持槍恐嚇並搶劫她的男子。身著藍色西裝的蓋斯容則繼續自辯,法比亞那哽咽表示,事件「至今仍如昨日發生一般清晰」。

法比亞那回憶,案發當天是2019年1月16日早上約6時40至50分,她在Mission與Murray街口的公車站等車準備上學。期間,一名陌生男子靠近並要求她交出手機。她解釋自己需要手機聯絡學校而拒絕,對方隨即亮出一把黑色手槍,將槍口抵在她左側腰部、靠近腹部的位置。

「他把槍往下滑了一下,像是在向我證明那是真槍。」法比亞那說,「我嚇壞了,但仍試著裝得堅強。」她表示,整個過程約持續一分鐘,「因為公車站電子顯示牌顯示下一班車還有一分鐘抵達。」她憶述,當她告訴對方自己是未成年人時,男子才退開說:「我以為妳年紀比較大。〕

法比亞那說,事後她搭上公車,一路哭了三十分鐘。抵達學校後仍無法止泣,向老師與主任說明後,學校隨即報警。這起事件讓她長期陷入創傷與惡夢,並接受了一年心理治療。

事發約一周後,她與父親在家中觀看電視新聞時,看到報導蓋斯容涉嫌襲擊黃奕愛婆婆被捕的畫面。她立刻認出電視中的男子正是當天持槍搶劫她的人。「他的臉型、髮型,甚至衣著都一樣。那一刻我確信,就是他。」

交叉詢問中,蓋斯容質問受害人,「這件事讓妳感到興奮嗎?」法比亞那父母在旁聽席上激動搖頭。法比亞那回應:「這樣的說法非常不恰當。我當時非常害怕,一點都沒有興奮。」

庭上,蓋斯容要求播放2021年5月27日警方訪談的完整錄音,試圖指出證詞前後矛盾。但法官裁定僅能播放不一致的部分。由於被告無法指出具體片段,最終法官拒絕播放。

法比亞那補充,錄音中警員曾提到「妳提到一開始有些興奮,後來冷靜下來」,而她僅回答「Exactly」,但這並非表示興奮,而是形容自己當時緊張又努力鎮定的狀態。

庭審過程一度在上午約10時因消防演練暫時中斷。審理結束前,當控方再次詢問法比亞那是否能辨識嫌犯聲音時,她堅定回答:「我確信,坐在辯護席上的那個人,就是當天持槍威脅我的人。」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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