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首李家超公布任內第四份《施政報告》,原本在港府財赤壓力下,筆者及好友們對這份報告都並未抱有太大期望,最少可以預知不會有太大的派糖動作,只是「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預期落空,難免令人出現期望落差,帶來一些失望。最新則有消息指出,港府想對租置計劃作更多檢討,以平衡社會不同聲音,有此動作亦確實無可厚非。
公屋政策的由來,是1953年石硤尾大火後,港府首度正視本地嚴重的居住危機,便開始興建首個大型公營屋邨石硤尾邨(1954年落成),首個廉租屋邨則於1957年落成,並隨即在1961年推出「廉租屋計劃」。最初這些廉租屋相當簡陋,筆者在兒時隨家人拜年亦曾參觀過,放到現在當然不符合現代人的標準,但當時能夠用平價租金租到一個地方已是一種幸福。
經過時日發展,近年港府着手正視「公屋富戶」問題,抽查力度大增,小提琴女導師因公屋單位「零水電」而遭沒收,也一度成為市民熱話。截至2025年6月,公屋輪候隊伍的申請宗數共約11.57萬宗,較5年前下降26%,但平均輪候時間仍然要5.4年。
無疑,政府在收回「公屋富戶」單位的同時,若能為他們提供一條購買自住公屋的出路,不僅可緩解資源重新分配帶來的摩擦,也有助於化解社會矛盾。
公屋原意解決基層迫切居住需求
只是公屋這個公家資源當初興建的原意,是為了解決基層最迫切的居住需求,而非作為可交易的資產或財富累積工具。今日港府若將這個資源用作幫助市民「向上流動」或是「藏富於民」,似乎未必合適。
必須再次強調,公屋最初的原意是幫助一班社會最弱勢、承受最大壓力的市民,希望藉此類公家資源向他們提供一個「最基本」的居住保障和生活尊嚴。
當基層市民達到能夠置業的地步,相信財富已經成功累積到另一層級,正是更應該「向上流動」,從這個社區移出,繼而進入一個更舒適的環境。其原有公屋單位,似乎應該繼續留在原地,維持該單位作為社會基礎保障的「保底」角色,而非變成一種長期依賴。
再者,公屋租客有千萬種,當一棟大廈內同時有基層租客及小富戶,便極易造成各種新式矛盾及挑戰,港府在社區規劃時應該側重於那一群人也是一個潛在問題。若只關注基層租戶,轉型意願較高的小富戶會感受被邊緣化;反之,若過度傾斜扶助「向上流動」的家庭,留守基層必然對資源分配失落。這種二元取捨易使社區裂痕加深,並不利於長遠共融。
在筆者看來,一個家庭搬離原有單位,不僅象徵他們經濟能力的提升,更代表他們進入收入水平更高、社區資源更充沛的新環境,才真正凸顯出「向上流動」的意義。
港府現在不急於推出新策,停一停、諗一諗,給予自己和社會更充裕的思考時間,也確實是一件好事。
梁偉聰-企業傳訊及財經公關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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