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歲貨車司機涉於今年3月中,在東涌東薈城外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撞傷兩名女途人,其中一人頭部受傷,情況嚴重。貨車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申請押後案件至10月23日,待辯方索取相關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以1萬元等條件保釋候訊。
男被告張智誠,報稱貨車司機,他被控於2025年3月14日,在香港新界東涌達東路近燈柱DC1-672(東薈城停車場車輛出口外)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引致楊斯斯和鄭安妮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STCC3535/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