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規管|車齡須低於12年 只限登記車主本人駕駛 無牌經營網約平台最高罰100萬

 【網約車/Uber/的士/滴滴/高德打車】行政會議早前召開特別會議,提早通過網約車規管條例主體法案框架,網約車規管條例文件今日(4日)出台,建議的規管框架包括,任何人無牌經營網約車平台提供網約車平台服務屬違法行為, 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首批持牌平台最快2026年第4季開始營運

《條例草案》明日(9月5日)刊憲,下周三(9月10日)在立法會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政府預料首批持牌平台最快可於2026年第4季開始營運。

規管網約車最新細節

網約車規管︱無牌經營網約平台最高罰100萬

審批考慮平台經驗、財政能力、服務水準等

只有網約車服務持牌人才可以透過其平台接受預約和安排領有合適許可證的私家車和司機在香港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任何人無牌經營網約車平台提供網約車平台服務屬違法行為, 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署長在決定批准或拒絕網約車服務牌照申請時,可考慮多個因素,包括申請人經營網約車平台的經驗、財政能力、在香港為經營平台而計劃作出的投資、其公司董事的資格、平台擬提供的網約車服務的水準等。

料數個平台符申請資格和門檻 避免太多平台花多眼亂

政府初步估計日後大概會有數個網約車平台公司能夠符合申請資格和入場門檻, 為市場帶來一定競爭,同時避免太多平台出現而令市民預約車輛時花多眼亂。除非獲得署長批准, 否則不可轉讓網約車服務牌照。

平台須對旗下車輛司機盡職審查 確保司機是車輛登記車主

持牌平台須維持有效率的服務,並對旗下車輛和司機進行盡職審查,確保其持有有效許可證。若平台安排無有效許可證的車輛或司機提供服務,即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以6個月監禁及就每一違規參與的車輛或司機被處以第3級罰款(10,000元) 。

持牌平台亦有責任確保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的司機是其駕駛的網約車車輛的登記車主,違反有關規定屬犯罪, 一經定罪可處以第3級罰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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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物局今年7月提出規管網約車平台方案,建議所有提供網約車服務的私家車。資料圖片
運物局今年7月提出規管網約車平台方案,建議所有提供網約車服務的私家車。資料圖片

 

網約車規管條例文件今日(4日)出台。
網約車規管條例文件今日(4日)出台。

 

網約車規管條例出台後,uber業務會首當其衝。資料圖片
網約車規管條例出台後,uber業務會首當其衝。資料圖片

 

的士業界一直要求政府規管網約車。資料圖片
的士業界一直要求政府規管網約車。資料圖片

 

文件建議所有提供網約車服務的私家車,必須領有網約車車輛許可證。
文件建議所有提供網約車服務的私家車,必須領有網約車車輛許可證。

 

本港目前有4間主要網約車平台正在營運。
本港目前有4間主要網約車平台正在營運。

 

網約車規管條例於9月10日在立法會首讀。
網約車規管條例於9月10日在立法會首讀。

 

網約車規管︱車輛須領許可證 有效期一年 續牌最多五年

車主只可駕駛自己名下的登記車輛 許可證不得轉讓

政府建議所有提供網約車服務的私家車必須領有「車輛許可證」,申請車輛許可證的私家車,車主只可駕駛自己名下的登記車輛提供網約車服務,且許可證不得轉讓。沒有遵從上述要求而駕駛(或容受或允許他人駕駛) 私家車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 即屬犯罪, 首次定罪可被處以第3級罰款(10,000元) 和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可被處以第4級罰款(25,000元) 和監禁12個月。

由他人駕駛或駕駛他人車輛均違法 其許可證可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如某司機持有駕駛許可證,但他用來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的私家車沒有車輛許可證, 除了上述刑罰外,他的駕駛許可證亦可被取消。如某持許可證的司機或車輛透過無牌平台提供網約車服務, 除須負刑責, 其車輛許可證或駕駛許可證可被取消。視乎案件的嚴重程度, 法庭可取消上述違規司機領取或持有駕駛執照的資格不少於12個月及不多於3年。

車齡放寬至須低於12年 須在擋風玻璃展示指定標識

為讓乘客可享有較舒適的乘車體驗,政府建議要求網約車車輛在每次申請車輛許可證(或申請續期) 時的車齡須低於12年。至於車輛許可證有效期則為1年, 如符合相關要求(例如通過車輛年檢),可獲續期不多於5年。為方便市民和執法人員識別私家車是否領有許可證,建議訂明網約車車輛在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期間, 必須在指定位置( 例如車輛前方的擋風玻璃上) 展示指定的標識。

網約車數量將實施總量控制 料明年上半年提交具體數字

至於車輛數量方面,政府表示將對車輛許可證數量實施總量控制,稱網約車數量規管並沒有世界通用的做法,香港情況獨特, 市民主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佔每日出行人次接近九成。政府有必要維持現有得來不易的高效公共交通系統, 善用有限道路資源。

因此,政府認為需要對網約車數量實施總量控制, 推進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有序發展。至於具體的數字, 現階段會先透過《條例草案》確立規管框架凝聚共識, 然後在2026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建議時處理。決定會考慮及平衡多項因素, 當中會考慮乘客需求、道路容量、公共交通生態及行業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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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規管︱司機須領駕駛許可證 不可轉讓

司機須年滿21歲及考試 5年內無嚴重交通罪行

司機須領取駕駛許可證,不可轉讓。申請人須年滿21歲、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一年以上私家車或輕型貨車正式駕駛執照,並在過去五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記錄。

已持有的士駕駛執照者可獲豁免直接申請

申請人還需通過指定測驗及完成職前課程。為方便業界,已持有的士駕駛執照者可獲豁免,直接申請網約車駕駛許可證。若司機違反許可證條件,署長有權更改、暫時吊銷或取消其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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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規管︱首批持牌平台最快明年第4季營運

  • 2025年9月:條例草案刊憲及首讀。

  • 2026年上半年:提交附屬法例,確定數量及費用等細節。

  • 2026年下半年:邀請申請,推行司機測驗及職前課程。

  • 2026年第4季:首批持牌平台可開始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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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規管︱非法白牌車司機或被取消駕駛執照至少一年

政府表示,雖然在引入網約車服務的規管制度後, 對乘客的保障已大幅提升,但仍可能有非法白牌車。為更有效打擊,政府建議清晰列明,若任何人被判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罪行罪名成立,除非法庭因特別理由而認為適合另作命令, 其駕駛執照的資格須被取消不少於12個月及不多於3年。《汽車保險( 第三者風險) 條例》( 第272章)下有關沒有就第三者風險為汽車投保的罪行亦設有相同的取消駕駛資格期限。

扣押車輛及暫時吊銷相關車輛牌照

為避免車主規避此罰則而不向警務人員提供相關資料以確認涉事司機身份,政府建議修訂《條例》,在相關車輛涉嫌干犯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罪行時, 即使基於各種原因未能識辨涉事司機故未能向該司機提出檢控,仍可暫時吊銷涉事車輛的車輛牌照及將車輛移交署長保管, 為期6個月。

政府相信相關措施能大幅度提高針對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的阻嚇力,從而更好保障使用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市民的利益, 亦保障合法合規運作的點對點服務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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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心處理多年以來引起的爭議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今屆政府銳意改革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除了在過去數年積極推出多項改善的士服務的措施,亦建議引入清晰的法律框架規管網約車服務,決心處理多年以來引起的爭議。

發言人又指,政府在訂定規管框架時,一直將市民的安全和利益放於首位,並仔細聆聽了各持份者的意見,希望做到以民為本、安全出行。政府目標是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合法合規和多元化的出行選擇,同時兼顧整體點對點交通服務業的健康和有序發展,締造良性競爭環境,以期為行業帶來全新氣象,達致多方共贏。另外,政府亦建議引入新措施,以便更有效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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