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賄賂上司以獲包庇缺勤 騙逾5.8萬元薪金 時任物業代理還押候懲

30歲時任物業代理涉賄賂31歲上司以獲包庇缺勤及虛報值勤紀錄,而他實際上在餐廳任職侍應,騙取逾5.8萬元薪金。兩人另涉向公司虛報交易經辦代理,詐騙逾2.2萬元佣金。兩人共被控欺詐等3罪,涉案物業代理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3項控罪,裁判官劉淑嫻押後求情及判刑至9月19日,待索閱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還押候判。

物業代表認賄上司以包庇缺勤

劉官另下令被告須在9月19日前,經廉政公署賠償逾8萬元予涉案公司。而同案31歲被告梁傑,則否認一項欺詐罪,獲准保釋至10月14日作審前覆核。

認罪被告黃民斌(30歲),時任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物業代理,承認2項欺詐罪,及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控罪指,黃於2021年5月28日至12月30日期間,賄賂其上司梁傑向美聯物業訛稱黃於該8個月的值勤記錄屬實,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物業向黃支付薪金合共58,363.63元。黃另涉每月向梁傑提供數千元賄款,合共3.8萬元,作為包庇的報酬。

同案否認欺詐罪將受審

黃亦承認與梁於2021年6月29日到7月16日期間,向美聯物業謊稱黃是沙田柏傲莊三期某單位的買賣經辦代理,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物業向兩人多支付共22,387.4元佣金。

31歲被告梁傑,時任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將軍澳某分行經理,則否認1項欺詐罪。控罪指,梁涉嫌與黃於2021年6月29日到7月16日期間,向美聯物業謊稱黃是沙田柏傲莊三期某單位的買賣經辦代理,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物業向兩人多支付共22,387.4元佣金。

案件編號:KTCC579/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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