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館廣場附近酒後駕駛 45歲事務律師認罪判罰款4千元及停牌半年

45歲事務律師涉嫌於科學館廣場附近酒後駕駛,呼氣中酒精比例超標。他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罪,被判罰款4千元及停牌半年,另須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男被告佘建邦,報稱事務律師,被控於2025年6月24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科學館廣場近科學館道,在道路上駕駛一輛私家車,而在他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呼氣中有29微克酒精,超過100毫升呼氣中有22微克酒精的訂明限度。

案件編號:KCCC2115/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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