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有關「部署國民警衛隊至洛杉磯是否違反聯邦法律」的審判即將在三藩市法院開始。聯邦法官將聽取辯論,判斷特朗普政府在六月因移民突襲拘捕爆發抗議後,調派國民警衛隊與美國海軍陸戰隊至洛杉磯,是否違反聯邦法律。
《美聯社》報道,特朗普政府在加州州長紐森和城市領袖強烈反對下,將加州國民警衛隊聯邦化,調往全美第二大城市。此前,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於6月7日在多處逮捕,導致抗議升級。加州現正向舊金山聯邦法官查爾斯布雷耶(Charles Breyer)提出要求,下令特朗普政府將剩餘部隊控制權歸還加州,並禁止聯邦政府在加州動用軍隊「執行或協助執行聯邦法律,或任何聯邦官員、警員的民事執法任務」。

有關「部署國民警衛隊至洛杉磯是否違反聯邦法律」的審判即將在三藩市法院開始。美聯社
根據1878年《治安維持法》(Posse Comitatus Act),總統不得將軍隊作為國內警力使用。本案結果可能為未來特朗普在加州或其他州部署警衛隊的方式立下判例。
本週一,特朗普宣布部署國民警衛隊至華盛頓特區,並接管首都警察部門,聲稱要減少犯罪;即使市長指出當地犯罪率在下降。
六月間,國防部下令約4000名加州國民警衛隊及700名海軍陸戰隊員進駐洛杉磯。目前大部分已撤離,但據五角大樓,尚有250名國民警衛隊員留守洛杉磯洛斯阿拉米托斯聯合訓練基地,州長紐森也證實此數據。
布雷耶法官早前已裁定特朗普政府違反美國憲法第十修正案,該修正案規範聯邦與州權分立,並指特朗普此舉超越職權。特朗普政府隨即上訴,稱法院無權質疑總統決策,成功爭取臨時命令,讓加州國民警衛隊暫維持在聯邦控制至訴訟結束。
國民警衛隊進駐後,陪同聯邦移民官於洛杉磯及文圖拉縣兩處大麻農場突襲,海軍陸戰隊則主要於洛杉磯市中心包含拘留中心的聯邦大樓駐守。
特朗普政府律師上週在法庭文件中主張,案件應予撤銷,總統有權在聯邦執法力不足時調用國民警衛隊執行美國法律。特朗普根據《美國法典》第10篇第12406節,聯邦化加州國民警衛隊,該條款允許總統在「美國遭入侵」、「發生或有發生叛亂危險」時,或無力「執行美國法律」時下令徵召。
布雷耶認為,洛杉磯的抗議「遠未構成『叛亂』」。他在命令下達時強調:「三天審判並未取消。」
–
新聞及封面圖片來源: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