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表示,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接報 ,指有人於2022年7月至8月期間,在網上社交平台出售兒童色情影片及照片。網罪科經深入調查後,於2022年11月鎖定及拘捕一名當時20歲男子,並控以「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發布兒童色情物品」及「洗黑錢」罪名。被告其後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並於今日(8月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成及被判囚18個月。
案情指,被告涉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在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兒童色情物品,以及利用其名下銀行戶口收取透過售賣兒童色情物品而獲取的犯罪得益,又將部份得益分發至向其提供兒童色情物品作售賣的內地同夥。行動中,警方共檢獲兩部電腦、一部手提電話及涉案銀行卡等證物。
區域法院法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又引述案例指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同間接鼓勵製作,法庭必須嚴厲判刑以杜絕此類剝削兒童的罪行。在洗黑錢方面,法官指該名男子利用其戶口收取售賣兒童色情物品的款項,顯示他積極參與犯罪並擔任重要角色,而本案的洗黑錢活動更涉及跨境元素,案情相當嚴重。
警方提醒市民,管有或發佈兒童色情物品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分別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及8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