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機構今日(25日)公布,3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3年,包括甘慕賢、司徒敬,以及陳兆愷。
甘慕賢法官的任命將由2025年7月29日起;司徒敬法官的任命由2025年9月1日起;陳兆愷法官的任命則由2025年10月21日起。



甘慕賢法官的任命將由2025年7月29日起。
司徒敬法官的任命由2025年9月1日起。

陳兆愷法官的任命則由2025年10月21日起。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