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庇護法案」修訂五市參事支持

三藩市田德隆區的無家者帳篷。小圖為對「一城庇護法案」提出重大修改的馬百樂。 美聯社資料圖/視頻會議截圖

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

三藩市的無家可歸者庇護政策長期集中於田德隆區(Tenderloin)及南市場街區(SoMa)等少數社區,導致這些地區面臨嚴重負擔與社會壓力。市府正考慮修訂的立法提案,終止分配不均做法,推動以數據為基礎的收容系統,讓更多社區分擔責任。該案將於7月23日(下周三)在財政與預算委員會續審。

市參事會財政預算委員會周三聽取並接納市參事馬百樂(Bilal Mahmood)的「一城庇護法案」(One City Shelter Act)修訂版草案。該法原先於4月提出,要求市府在未來18個月內,於全市11個選區中各設立至少一個無家者收容所或心理健康服務點,同時禁止在現有收容點1,000呎範圍內增建新設施。

周三提交的修訂案要求,市府設收容所、過渡性住房或行為健康設施時,須考慮各區現有資源配置及街頭無家者比例,避免設施過度集中。

法案明訂,若某區收容床位比例已超過該區無家可歸人口比例,市府不得在該區新增設施;新設施間距需保持至少300呎,以防止「密集聚集效應」。

馬百樂指出:「三藩市長期依賴東拼西湊應對無家可歸問題,導致田德隆(Tenderloin)與南市場街(SoMa)等地長年承擔過重壓力。現在是時候重新平衡。」

市長羅偉指出:「一城庇護法案」是與馬百樂合作的一部分,將確保所有社區都參與三藩市的復甦。

根據市府數據,目前全市95%的收容與過渡性設施集中於第三、五、六、九及十區。西區如列治文區、雙峰區與日落區缺乏收容設施。

第10區市參事華頌善表示:「本法案非強迫在特定社區設收容所,而是確保全市各區皆承擔責任,公平分配收容與服務資源。」

該案獲李爾德、菲爾德、華頌善、麥德誠及梅義加五位市參事聯署支持。

代表第4區(日落區)的市參事殷嘉立表示,他不支持原先的立法,但支持最新修訂案,因為「更合理,避免強行推動並非必要的設施。」

新修訂法案未指定任何特定地點設置新收容所,但華埠社區表達強烈疑慮,批評政策推動過程缺乏透明及社區參與。

李爾德表示,三藩市不能再將無家可歸者服務集中於少數幾個社區,不應讓任何社區獨自承擔過多設施與收容責任。他強調,「目前並無計劃於華埠設置新設施,亦無強制要求。」

華埠商戶聯會會長邵旗謙表示,雖然短期內華埠無收容所設置計劃讓他稍感安心,他呼籲市參事在推動重大政策時,應更加公開透明,主動與社區對話。

中華總商會會長劉運方反對將收容設施「平均分攤」至各區,強調選址應考慮鄰近支援服務、土地可用性及社區承受力,反對一刀切的政策。他肯定李爾德的立場,呼籲市府未來決策持續尊重社區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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