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跟從指南不舉報能否成辯護理由?當局:視乎情況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於去年通過,並將於明年1月20日起實施,政府於今年1月展開三階段的「保護兒童運動」,當中包括設立強制舉報者指南,內含決策流程圖供強制舉報者參考。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14日)討論有關準備工作,有議員質疑如有社工根據指南未有進行強制舉報,該指南能否作為法律理據辯護,以及如舉報者每個答案選擇「不確定」如何處理。

《強制舉報者指南》月底推出 提供舉報決策流程圖、輔助分析框架

條例指明25類專業人員為「強制舉報者」,他們如果在工作過程中察覺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正遭受嚴重傷害,或有實際風險,必須盡快舉報。政府制定《強制舉報者指南》並將於今個月底推出,提供舉報決策流程圖、輔助分析框架,以及個案情境範例,以供強制舉報者參考,協助他們掌握保護兒童的原則及識別強制舉報機制下必須舉報的個案。流程圖有不同分析框架,如身體虐待、性侵犯、疏忽飲食等。

政府強調,如果個案為明顯嚴重虐兒,所有人應該盡快作出舉報,如專業人士有經驗處理懷疑虐兒個案,也未必需要使用決策流程圖。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將於明年1月20日起實施。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將於明年1月20日起實施。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

 

工聯會吳秋北。
工聯會吳秋北。

 

註冊社工、工聯會鄧家彪。
註冊社工、工聯會鄧家彪。

 

議員憂指引不全面 出現「寧報勿缺」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詢問,如有社工根據指南未有進行強制舉報,該指南能否作為法律理據辯護。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已經請律政司給予意見,而是否作為證據則要視乎情況,但指有人如實地按指南填寫,而指南建議不需舉報,或可作為辯護。

工聯會吳秋北稱擔心指南是否足夠全面覆蓋,指「我哋有個法例喺度,唔係應該根據法例處理?而非指引代替法例」,而規定的強制舉報者應該有專業判斷,擔心日後出現寧報勿缺,跟進系統疲於奔命的情況。江玉歡亦表示,決策流程圖每個答案都有「不確定」,如所有答案都選擇不確定如何處理。

何啟明表示,指引根據法例而設立,稱「唔係每一個人識曬所有虐待兒童發生的情景」,而很多專業人士也需要輔助工具。

另外,政府已設立電子學習平台,為相關專業人員提供培訓、參考資料及其他保護兒童的資訊,而去年2月已推出網上學習課程「單元一」。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鄒鳳梅表示,截至5月,有超過52000人登記,約50000人完成單元一課程。

註冊社工、工聯會鄧家彪表示,25類強制舉報者涉及人數高達30萬至50萬人,詢問當局如何確保這些人願意花3小時完成單元一課程,甚至還有單元二、三「排住隊來」,而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長達180多頁,當局如何期望這些專業人士「乖乖參與」。

何啟明則指目前有註冊的涉及人士達10萬至20萬,而現時在不同平台上也有相應培訓。他又指,第三階段將有「鋪天蓋地」的宣傳,勞福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李敬樂補充,局方會在隧道出入口廣告板、郵筒都會有廣告,而今年7月初也在不同地鐵路線、地鐵站、巴士、的士車身展示廣告,亦計劃在水費單等政府信息,加設保護兒童信息。

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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