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體育爭議解決制度」,推廣體育仲裁,律政司周一(6月30日)邀請有意營辦「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的爭議解決機構及網上爭議解決機構,提交建議書,計劃為期兩年。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接受《星島》訪問時表示,法律界和體育界對體育仲裁反應非常正面,相信獲選機構會在今年下半年正式運作。他強調,香港仲裁機構成功關鍵在於獨立運作,不受國家或特區政府影響,有爭議時純粹看事實,令大家覺得「嚟你呢度仲裁好公道」。他指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過去一段時間做得非常出色,在世界上有江湖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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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爭議以「先調解、後仲裁」為原則
近年涉及體育總會和運動員爭議增加,例如泳總屬會級別制度、空手道運動員失去精英運動員資格等。張國鈞指,將來會以「先調解、後仲裁」為原則,形容機構作為「和事佬」,調解既便宜,又較能維持雙方關係,能最快達致雙方都滿意的條件,若未能解決才轉介至仲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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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仲裁機構以非牟利形式處理
張國鈞指仲裁主要分兩種業務,一是商業爭議,涉企業之間包括轉播權、球員轉會費、贊助合約等;另一方面涉及運動員和屬會之間,例如屬會涉違反程序拒絕某運動員出賽。他指律政司會提供資助,避免相關運動員因財政負擔而卻步,並要求中標仲裁機構以非牟利形式處理,坦言運動員時間寶貴,「去得法院搞得嚟,比賽都完」。
他相信機構能處理大部分屬會和運動員之間爭議,但部分涉禁藥、勞資糾紛等,因已有現行機制,故不會處理。他指港協暨奧委會亦曾舉例,部分屬會「未必每次派最勁嗰幾個運動員出賽」,否則排名較後的年輕運動員永遠無機會,故會尊重相關屬會規則,只會處理無跟規矩、不符合程序公義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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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運動員獲佳績成體育明星 料爭議漸增
張國鈞舉例,有律師朋友最近處理一名香港運動員與贊助商的爭議,該運動員「未攞獎牌」前,已獲大品牌簽約贊助提供設備,但當該運動員「一攞到牌」,該品牌便使用其肖像鋪天蓋地宣傳,該運動員感不值,故在社交媒體改用其他品牌產品,最後被原來的贊助商控告。張國鈞指,近年越來越多香港運動員在國際賽取得佳績,甚至「變咗體育明星」,相信爭議會因而逐漸變多。
他指過去一段時間與港協緊密溝通,包括就邀請仲裁機構諮詢意見,冀符合實際需要,相信正式推行後有助處理體育屬會爭議和仲裁。他指市場已前瞻地做相關人才培訓,包括體育仲裁員、精英體育員等,又希望將來與內地和亞太區國家發展區域業務,發揮協同效應。
記者:陳俊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