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2日)立法會就北部都會區核心區發展進行無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辯論,選委界陳曼琪建議為河套香港園區制定數據安全條例,並以「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形式,適用於香港及深圳園區,確保跨境數據流動的安全、便利與規範管理。

陳曼琪建議為河套香港園區制定數據安全條例。資料圖片
陳曼琪:跨境數據存在2大挑戰 需防範敏感數據被竊取
陳曼琪表示,跨境流通對北都核心區至關重要,而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涉及深港數據基礎設施互通,在跨境數據中心建設背景下,面臨結構性挑戰與系統性風險,尤其需防範敏感數據被竊取。她指出,河套園區跨境數據存在兩大挑戰,包括是法律與監管框架不完善,稱香港現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在數據跨境治理方面薄弱及過時,與歐盟及內地法規相比差距明顯;她又指內地與香港法律體系、適用法律和合同規定不同,導致跨境訴訟、仲裁與調解困難,影響數據使用規範性與公平性。
倡制定專屬數據安全條例
陳曼琪建議可參考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及香港《私隱條例》,以普通法形式,制定一套專屬河套園區的數據安全條例;她又建議條例強化監管同時,避免過於嚴苛,可以香港普通法為基礎,設立靈活安全的數據傳輸框架;設立「河套仲裁中心」,專門審理一園兩區的商事糾紛;制定「河套專用標準合同」,供進駐園區企業參考使用,推動一園兩區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